机场大道(江海大道—金通三大道)两侧景观带、 盘香路(车管所西侧路)两侧景观带工程 设计比选公告(资格预审) 1、工程名称:机场大道(江海大道—金通三大道)两侧景观带、盘香路(车管所西侧路)两侧景观带 2、资金来源:城建资金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南通市。 (2)工程规模:总估算造价约1.14亿元(投资额为暂估价,招标人不对该暂估价的调整负责,设计费基数按照南通市财政局审定概算中工程费用计算),其中机场大道(江海大道—金通三大道)两侧景观带估算造价约9000万元,盘香路(车管所西侧路)两侧景观带估算造价约2400万元。 (3)比选范围:?机场大道两侧景观带,北起金通三大道,南至江海大道,宽度为道路两侧各50米,总面积约48公顷;?盘香路(车管所西侧路)两侧景观带,南起崇川路,北至青年东路,宽度为道路两侧各20米,总面积约5公顷。 (4)比选内容:本次比选范围内地形处理、景观绿化、慢行系统、硬质铺装、园林小品、给排水、亮化及配套设施等。 (5)设计周期:方案优化(中选后10天);初步设计(方案审查通过后20天);施工图(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30天)。由于设计自身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则合同规定履约保证金中全部工期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每延误一天,中选单位按合同设计费的千分之二向委托单位支付违约金。 4、设计要求: (1)遵循“先进性、实用性、开放性、标准化、可靠性、稳定性、可扩展性、易升级性、安全性、保密性、易维护性、可管理性”的设计原则。 (2)符合国家设计规范。满足相关部门审查通过,确保安全、经济。 (3)设计深度和质量达到国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施工图设计要求和施工要求。 (4)施工图设计成果必须通过市审图中心审查,并须按审查中心提出的意见进行必要的调整补充。 (5)设计单位必须承担项目实施阶段的全过程跟踪服务工作。施工阶段要求设计单位自开工之日起到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之前全过程派驻设计代表在现场处理问题,如派驻现场的设计代表不到位影响工程顺利进展,则合同约定的全部现场服务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酌情减少支付现场服务费。服务不到位的,将影响该设计单位在我单位来年设计参选的资格。 (6)关于设计变更的考核:因设计单位的全部责任造成的设计变更,设计单位应按该变更相应工程造价(增加或减少)的10%向委托单位支付违约金(设计费扣完为止)。由于设计单位部分责任造成的设计变更,中选单位应按该变更相应工程造价的1—3%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并同意从合同设计费总额中予以抵销(设计费扣完为止)。 中选单位负责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含后续现场服务),编制符合南通市规定的概算,在提交施工图时同步提交。工程设计、监理、施工、试验、造价和技术咨询等一切工程费用均列入概算。概算材料价格按当期的《南通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缺项价格,市场询价。 5、比选流程: (1)比选人网上公告;(2)参选人报名并递交资格预审材料;(3)比选人组织资格审查,发布合格(结果)通知;(4)发布比选文件(含选址意见红线图、设计任务书);(5)组织比选确定中选单位。 6、参选单位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参选单位资质及业绩要求: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取得法人资格的设计单位。2011年1月1日以来(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1亿元(或设计合同额或设计费结算额25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设计(需提供竣工验收证明)。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必须是省人事部门颁发的证书)的风景园林专业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中兼任园林景观专业负责人)。2011年1月1日以来(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1亿元(或设计合同额或设计费结算额25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园林绿化工程设计(需提供竣工验收证明),并在该工程中独立担任项目负责人的,在以往工程中无不良记录。 (3)拟派各专业设计人员要求:园林景观专业设计人员不少于3人,市政专业设计人员不少于1人,电气专业设计人员不少于1人(不同专业人员不得兼任);其中园林景观专业负责人须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必须是省人事部门颁发的证书)的风景园林专业人员,其他设计人员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职称(必须是人事部门颁发的证书)或者满足负责相关专业设计的执业资格。 (4)其它要求: ①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南通市建设系统发包的工程中未完设计项目不得超过3个; ②拟派项目组人员须为企业正式在编人员(以劳动合同、社保证明为准)。 7、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因设计原因造成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8、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本工程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投标报名人须在2016年 6 月17日 9:00-11:00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送至江苏省南通市跃龙南路228号南通市保安服务总公司208室(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绿化事业部前期科)。对迟交的申请文件招标单位将拒绝接收。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封面上应清楚地写明建设单位名称、工程名称、参选单位名称,并加盖参选单位公章。 9、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文件: (1)报名表(详见附件二); (2)承诺函(详见附件三); (3)授权委托书,并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详见附件四);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拟派项目组成员证书(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及其他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6)拟派项目组人员与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企业为拟派项目组人员缴纳至公告前一个月的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清单复印件; (7)企业2011年1月1日以来(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1亿元(或设计合同额或设计费结算额25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设计业绩证明材料(提供设计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资料复印件); (8)拟派项目负责人2011年1月1日以来(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1亿元(或设计合同额或设计费结算额25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设计业绩证明材料(提供设计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资料复印件,如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中未体现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原建设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9)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近三年(自本公告之日起前推)企业及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出具日期必须是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否则无效(江苏省内企业可直接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申请查询)。 注:上述(1)至(9)项内容必须完整齐全,并按序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并在现场报名及资格预审时均须提交(4)至(9)项原件核对。否则,将导致资格预审不合格。 报名参选单位的人员在比选过程中办理递交报名资料、领取比选文件、递交参选文件并参加设计招标、退还保证金等与招标有关的事务时,必须由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单位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否则不予办理。 10、确定投标人的方式:资审合格全部入围。 11、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本工程招标条件的解释权属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跃龙南路228号 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0513-68553302 1、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分方法,分为两阶段评审。 评选小组对各投标人的技术函(暗标)、商务标两部分依次进行打分,按总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次序,最终总得分排名第一的参选单位作为设计单位。如遇总得分相同时,则技术函得分高者优先中选,如技术函得分仍然相同,则通过抽签方式确定中选单位,抽签顺序按照投标文件递交的签到顺序。 2、第一阶段:技术函(暗标)各项分值分配如下(80分): 序号 评审项目 评审标准 一 技术函 (暗标) (80分) 1、技术函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评审,各项得分可为0分至该项满分间任意数字,最多精确至小数点后一位: (一)技术函上册(设计方案)(70分) (1)项目的创意、理解、总体构思(15分); (2)总平面布置的合理性,方案设计的可行性、全面性(20分); (3)方案设计与周边环境的协调性,设计主题的符合性(20分); (4)按照生态园林城市及海绵城市建设有关标准进行专篇设计(15分); (二)技术函下册(10分) (1)设计大纲(4分); (2)对本工程设计要点等各方面合理化建议(3分); (3)现场服务承诺的安排及保障措施(3分); 2、以上各项评分合计后的总得分,及格分为48分,凡评分低于及格分的投标人,招标人不支付方案补偿费用。 3、上述各项分别计分,各项得分为所有评委对各项评分中去掉最低和最高分后的算术平均分,再合计为该项总分。 各参选单位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评委在评选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按无效参选文件处理,骗取中选的,将取消其中选资格,没收参选保证保证金,并将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3、第二阶段:商务函(20分) 本次商务函采用设计费下浮率报价。 (1)投标报价的原则: ① 本次商务函采用下浮率报价,设计费下浮率报价范围:0%~20%(含0%、20%),即报价下浮率最小不得小于0%,下浮率最大不得大于20%,否则视作无效投标文件; ② 现场服务费占设计费的比例不得小于15%; ③ 设计费计算依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建设部颁)。 如投标文件报价不能同时满足以上①、②、③点要求的,则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不予参加评比。 (2)商务报价评分方法: 报价下浮率大于0%且小于等于20%时,下浮率每增加1%,加1分(不足1%时按直线法内插计算)。 4、计算各参选单位得分 各参选单位总得分=技术函得分+商务函得分。 报 名 表 单位名称 资质类别及等级 注册时间及有效期 法定代表人 电话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E—mail 拟派项目组人员名单 拟派 项目负责人 拟派园林景观专业负责人 拟派市政专业负责人 拟派电气专业负责人 拟派其他设计人员 201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1亿元(或设计合同额或设计费结算额25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园林绿化工程(须为已竣工项目) 其他说明 投标申请人(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三: 承 诺 函 致: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我谨代表公司,对参加工程的设计投标作如下郑重承诺: 1、参与南通市工程的设计人员均为总院的正式合法职工。 2、报名材料中项目组人员与实际参与设计的人员完全一致。 3、项目负责人将全过程参与并组织上述工程的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 4、我院将严格执行设计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关于后续设计服务的全部要求。 如违反以上承诺,愿意接受建设单位的相关处理决定。 投标申请人(公章): 法人代表(签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四: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姓名)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投标申请人名称)的工程报名。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承认。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投标申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评标办法
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