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2016永施招第036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康市2016年公路黑点治理工程施工 (下称本项目)列入永康市2016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以永政办法【2016】 34 号文计划、永发改【2016】 98 号 文批复 实施。建设资金来源:地方自筹;项目业主为永康市公路管理段(下称招标人)负责本项目的建设和实施。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永康市2016年公路黑点治理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 (Http:// 、永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ykztb.com/ )、永康市交通运输局网站( Http://www.ykjtj.gov.cn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永康市2016年公路黑点治理工程主要包括政府挂牌事故多发点段整改工程、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工程和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本次招标实施的项目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工程(设2个标段,即第2标段和第3标段)。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工程采用实地调查,针对每处隐患点实施整改,完善道路交通安全。
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工程主要内容:
1、G330 :完善G330路口段交通安全设施(标志、标线),增设道口标柱,钢质减速带,增设限速标志、学校预告标志和路口警告标志、拆移被遮挡监控设施、沥青路面预防性养护及排水设施等。
2、大永线:大永线全线车行道外侧边缘线增设纵向震荡减速标线;完善大永线全线路面标志标线及支路口标志标线;大永线全线增设中央双面护栏,配套设置爆闪灯、人行横道线及人行横道预告标志标线;将大永线全线限速80标志牌换成限速60标志牌,对大永线唐先镇沿线葡萄摊草莓摊进行整改,采用路侧波形梁护栏进行封闭;修剪大永线K19+400附近树枝,迁移K21+950前渡金路口左侧苗木,提高安全行车视线,完善大永线全线交通安全设施及路面预防性养护等。
3、东永线:完善东永线全线标志标线及交通安全设施,东永线全线安全隐患改造,施工按现场实际情况处理。
4、临石线及其他道路:完善S322临石线、S312永武线、永缙公路及其他道路全线路面标志标线及支路口标志标线;对道路路侧高落差临水路段增设路侧波形护栏,人行横道线及人行横道预告标志标线及其他路面工程等。
本次招标设第2标段和第3标段
第2标段主要内容:护栏、标志、标牌、标线等交通安全隐患的治理及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等。
第3标段主要内容:路基换填、沥青路面预防性养护及排水设施等与项目有关的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等。
具体均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计划工期均为4个月;缺陷责任期均为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第2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交通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第3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养护二类(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同时参加两个标段的投标人,必须分别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最多只允许中标1个标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时间2016年 6 月 8 日至 6 月 15 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北京时间,下同),在永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康市金城路518号汽车东站大楼8楼)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公证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公证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或公证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原件、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或项目经理证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原件以及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指彩色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身份证需正反面,并加盖单位公章)及单位介绍信原件、永康市招投标交易证原件(如未及时办理永康市招投标交易证的, 必须在开标截止前办理好)参加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如使用公证件的,应在报名前6个月内办理公证。
咨询电话:永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579-89295182)
招 标 人:郭工( 0579-89295016)
招标代理:宋工( 0571-81061973)
4.2本工程咨询费150元,招标文件费400元,图纸及其他参考资料另行通知,售后不退。参加两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
4.3投标人应在开标截止前先办理好永康市招投标交易证,所需相关资料及表格请链接永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ykztb.com )中点击《永康市招投标交易证管理办法的通知》,具体事宜请咨询永康市招投标交易中心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 6 月 30 日9:30 ,投标人应于当日8:30~9:3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永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康市金城路518号汽车东站大楼9楼第四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Http:// 、永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kztb.com/)、永康市交通运输局网站( Http://www.ykjtj.gov.cn )和《永康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康市公路管理段
地 址:浙江省永康市 330国道黄棠超限运输检测站
邮 编:321300
电 话:0579-89295016
传 真:0579-89299908
联 系 人:郭工
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西湖科技园西园八路1号A1楼四楼
网 址:Http://www.bjztc.com
电 话:0571-81061973
传 真:0571-85421718
联 系 人:宋工
永康市公路管理段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6月7日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标段 |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第 2标段 |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交通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第 3标段 | 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公路养护二类(甲级)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 | 财务要求 |
第2、3标段 | 承诺提供不少于 50 万 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由投标人自行决定采用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 若采用银行信贷证明,开具银行信贷证明的银行级别:国有或商业银行县(区、市)级及以上银行。 |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 信誉要求 |
第 2、3标段 | 1、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的情形; 2、 自 申请查询日之前三年内 ,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
注: 投标人有行贿受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由招标人向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为准)。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1、担任过新建或改建公路工程(或养护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项目副经理),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含经延续注册的临时执业证书)或公路工程专业项目经理证书,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 2、拟委任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项目经理。 3、 自 申请查询日之前三年内 ,拟委任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 4、上述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上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
项目总工 | 1 | 1、担任过新建或改建公路工程(或养护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 2、上述拟委任的项目总工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上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
注: 1.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受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2. 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该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3. 拟委任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合同工程”按以下原则认定:
(1).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尚未签订,则其中标通知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2).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已签订的,则仅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3).该合同工程未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前,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已经更换的,则现任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该合同工程项目发包人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4. “在建合同工程”范围: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