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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海悦嘉园(北侧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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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 2016-06-07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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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海悦嘉园(北侧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KFQ20160226076项目名称海悦嘉园(北侧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
标段编号KFQ20160602311814332;标段名称海悦嘉园一期景观绿化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6年6月7日公告结束时间2016年6月17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资格预审)
1江苏星湖置业有限公司海悦嘉园一期景观绿化工程 已经 南通市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2江苏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悦嘉园一期

(2)工程规模:绿化面积76100平方米,硬质铺装面积11800米,河道面积260米长乘15米宽,两个门卫22平方米和130米。约2450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167月至20169月,施工总工期60日历天。
4、本招标工程共分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海悦嘉园一期景观绿化。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标段的资格预审。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主项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投标企业为一般纳税人)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

2.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3.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15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6、以下条件属于资格预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无备案,视为无变更,无效。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8)拟派项目部管理人员要求:

拟派项目部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施工员)各壹名且均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

(9)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提供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具有有效的岗位合格证,并同时提供上述管理人员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或有效证明;

(10)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

企业业绩:20132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在江浙沪地区承担过同类单项合同额为1200万元(含1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绿化工程(以中标通知书上所显示的中标金额为准)

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20132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企业任职期内,在江浙沪地区承担过同类单项合同额为1000万元(含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绿化工程(以中标通知书上所显示的中标金额为准)

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缺一不可),竣工验收报告上必须是项目经理本人签字,且业绩必须为公开招投标项目,并在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过。同时提供查询网址。

企业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需提供不同的业绩,必要时业主会对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提供的业绩进行现场考察,投标单位应无条件进行配合;

11)企业需自有苗圃生产培育基地(不少于500亩),并且所种植的苗木数量及规格能满足业主要求,业主会对企业的苗木基地进行实地考察;

(12)业主对所报名的单位可进行必要的法人约谈、项目经理答辩,具体的时间由甲方另行通知;

(13)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供当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告知函出具日期须为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以后的日期,否则无效)

14)为保证本项目管理人员稳定性,中标单位项目管理人员中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施工员岗位证书缴至招标人保管,中标单位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原件保留在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处至竣工验收。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人需在2016624之前提交报名诚信保证金130万元整,收款方:江苏星湖置业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账户:1111824109100208612,汇款后去江苏星湖置业有限公司财务处换取收据。

7、本工程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和CA网上投标系统,只接受网上报名。申请人请于201667日起至2016617日17时30分止到南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ntkfqztb.cn自行办理本工程的网上报名手续,于20166249--11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左侧资格预审服务台(新开北路宏兴路南)提交资格预审材料,并提交网上报名回执(盖单位公章)一式叁份;报名经办人在报名时需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正本一份(中标后再提供2本副本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可以从http://www.ntcetc.cn上获取。资格预审须知从本公告内的附件中获取。若在规定的递交资格预审材料的时间内未签到,则作该投标申请人自动放弃资格预审处理。

8、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精神,资格预审合格者全部入围。

9、本工程采用的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

一、开标现场要求:

1、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请各投标人必须将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随身携带至开标现场。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开标时,投标单位通过资格预审的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开标现场,否则视为放弃本次投标。各个投标单位进入开标现场的人员必须服从招标人及招标监督人员的管理,在规定的地点时间全程参与开标。如在规定的地点时间,投标人未能到场,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单位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并确保通讯畅通。

二、商务标评审

本工程商务标评审设置一、二两种评标办法,评标办法的抽取在投标文件解密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中系数值(方法一中的“K值”,方法二中的“Q1K1值”)的抽取在投标文件解密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办法 一:

(一)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在满足质量、工期要求和对招标文件所有条款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前提下,从投标报价方面进行评分。

(二)评分采用百分制,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并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三名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时报价低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报价仍然相同,则通过招标人现场抽签的办法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1、投标报价(100分)

1)无效标、无效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即所有有效报价算数平均值为A

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7家时,则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评标基准价=A×K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3评标基准价只计算一次,一经确定,除计算错误外,将不再调整。

2、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100分。

②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 1% 1分,下浮 1% 0.5 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评标办法 二:

(一)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在满足质量、工期要求和对招标文件所有条款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前提下,从投标报价方面进行评分。

(二)评分采用百分制,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并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三名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时报价低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报价仍然相同,则通过招标人现场抽签的办法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1、投标报价(100分)

1)无效标、无效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A×K1×Q1+B×K2×(1-Q1

A值: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即所有有效报价算数平均值为A

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7家时,则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B值:为本工程设定的招标控制价。

Q1取值范围为:50%55%60%65%70%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K2取值为90%

3)评标基准价只计算一次,一经确定,除计算错误外,将不再调整。

2、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100分。

②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 1%  1 分,下浮 1%  0.5 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在评标结束后将对中标候选人信息在规定的媒介上发布,公示期不少于三日。如中标候选人自行放弃中标的,或在公示期间被举报查证属实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中标单位项目管理人员中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施工员岗位证书缴至招标人保管,中标单位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原件保留在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处至竣工验收。

10招标人: 江苏星湖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江苏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信杰

电话:13862746326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201667

海悦嘉园一期景观绿化工程招标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

项 目 名 称:海悦嘉园一期景观绿化工程

    招人:江苏星湖置业有限公司

    日期:201667

一、总

1.鉴于江苏星湖置业有限公司作为拟建海悦嘉园一期景观绿化工程的招标人,已按照政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工程施工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已具备工程施工招标的条件。

2.招标人将对本工程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每个投标申请人可对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中的一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关于本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以及招标人提供的设施和服务等将在附件2中说明。

4.本工程不得分包和转包。
二、资格预审申请
5.资格预审将面向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主项为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投资建设人。

6投标申请人应当向招标人提供充分和有效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第5条规定的资质条件及附表1的合格条件和能力来有效的履行。所有证明材料须如实填写、提供。

7.投标申请人须回答资格预审申请书及附表中提出的全部问题,任何缺项将可能导致其申请被拒绝。

8.投标申请人须提交与资格预审有关的资料,并及时提供对所提交资料的澄清或补充材料,否则将可能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9.按资格预审要求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应使用中文。

10申请书应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没有签字的申请书将可能被拒绝。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资格预审申请书中应附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三、资格预审评审标准

11.招标人将依据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和附表,以及本须知附件1约定的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等,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进行预审。

12.招标人将依据投标申请人的合同工程营业额(收入、净资产)和在建工程的未完部分合同金额,对投标申请人作出财务能力评价,以保证投标申请人有足够的财务能力完成该投标项目的投资建设任务。

13.招标人将确定每个投标申请人参与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的合格性,只有在各方面均达到本须知中要求申请人须满足的全部必要合格条件标准(附件1),并经招标人考察通过后,才能通过资格预审。

四、联合体

14.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本工程招标不予接受,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五、利益冲突

15、近三年内直至目前,投标申请人应:

15.1未曾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的隶属关系;

15.2未曾参与过本项目的技术规范、资格预审或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

15.3与将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任何隶属关系。

六、申请书的提交

16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及有关资料须于20166249:00-1100送达至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左侧资格预审报名服务台(新开北路宏兴路南)。联系人: 陈信杰 ,电话:13862746326迟到的申请书将被拒绝。

17.投标申请人应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及有关资料正本份(中标后再提供2本副本预审文件)。

18.资格预审申请书的编制:

18.1资格预审申请书需用不褪色笔书写或打印,手写的需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需清晰;

18.2资格预审申请书请统一使用A4装订成册(一份正本),其格式通过南通开发区招标投标及政府采购网www.ntkfqztb.cn下载,否则将不予接收;

19.投标申请人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同时,应交验下列证书、资料文件的原件,以供招标人审查:

19.1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附件1)中所需提交的所有资料。

20.资格预审申请书不予退还(证书原件除外)。招标人对投标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给予保密。

七、资格预审申请书材料的更新

21.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申请人须对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主要内容进行更新,以证明其仍满足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如果已经不能达到资格标准,其投标将被拒绝。

八、通知与确认

22.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本规定不适用于多个投标申请人共同选定同一专业分包人的情况。

23.招标人保留下列权利:

23.1修改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及总金额;前述情况发生时,投标申请人只能达到修改后的资格预审条件要求且资格预审合格,才能参与该工程的投标。

23.2接受符合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申请;

23.3拒绝不符合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申请。

24在资格预审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 30天内,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申请人其资格预审结果,并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25.潜在投标人确定的方法: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等于或大于3人,那么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3人,那么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26.投标申请人在接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后即获得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的资格。投标申请人应在收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后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九、本须知附件

27附件1:《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由招标人确定具体的标准,随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同时发布,以便每个投标申请人都能了解资格预审的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28.附件2《招标工程项目概况》。由招标人进行逐项描述,随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同时发布。

29.附件3:《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0. 附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1. 附件5:《授权委托书》

附件1          

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

网上报名回执

网上报名回执

(盖单位公章)

一式叁份

(一份放在资格预审资料中)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见附件4

3

法人授权委托书

(如有授权)

①必须盖单位法定代表人章(或签字)及单位公章的原件;

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效。

见附件5

4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5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主项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投标企业为一般纳税人)。

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及纳税类别证明材料

6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7

企业财务状况

财务状况良好

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资信证明的开具时间需为201611日及以后)

8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

2.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3.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15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职称证书或毕业证书

9

拟派项目部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施工员)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①投标企业与项目部管理人员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②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施工员岗位证书

①投标企业与项目部管理人员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②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必须为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职称证书;

③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项目负责人缴纳201512月至20165月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为授权委托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缴纳20163月至20165月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10

无行贿犯罪证明

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出具日期须为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以后的日期,否则无效)

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出具日期须为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以后的日期,否则无效)

11

企业、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企业业绩:20132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在江浙沪地区承担过同类单项合同额为1200万元(含1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绿化工程(以中标通知书上所显示的中标金额为准)。

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20132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企业任职期内,在江浙沪地区承担过同类单项合同额为1000万元(含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绿化工程(以中标通知书上所显示的中标金额为准)

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缺一不可),竣工验收报告上必须是项目经理本人签字,且业绩必须为公开招投标项目,并在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过,同时提供查询网址。

企业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需提供不同的业绩,必要时业主会对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提供的业绩进行现场考察,投标单位应无条件进行配合;

12

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无备案,视为无变更,无效。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附件3);

2、如有合格条件第②种情况的,还需提供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的证明或建设单位同意并已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证明。

13

企业自有苗圃基地

企业需自有苗圃生产培育基地(不少于500亩)

提供租赁合同原件或土地证原件

14

诚信保证金收据

诚信保证金收据

诚信保证金收据

备注

以上所有材料均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查验。

备注:

①上述1-14项资格预审资料中第123101214项须提交原件,其余(除123101214项)须提供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以上所有材料均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查验。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②第12项中:(1)属“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类型的,须由原合同签订方的发包人出具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并且同意投标人参加其他工程项目投标竞争的说明书并加盖原合同签订方发包人的公章(原件),否则不予认定。

2)属“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类型的,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a、原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放入原件包中备查),b、变更备案已满6个月的证明(原件),否则不予认定。

③若投标人参加本工程投标活动提供虚假材料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且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④招标人将视资格审查报名情况对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和组织综合考察。

附件2

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位置:南通市开发区

2、地质与地貌:长江冲积平原

3、气候与水文:亚热带海洋性气侯

4、交通、电力供应与其他服务:已具备

附件3

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江苏星湖置业有限公司:

我方参加你方的海悦嘉园一期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的申请,拟派项目负责任人为 。现我方向你方慎重承诺:拟派项目负责人 自投标之日起至工程结束无在建工程,如果我方经本工程评标委员会评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公示期间被他人举报并经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核实,确认拟派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那么取消我方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附件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名:性别:年龄:

职务: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法人章)

期:

附件5

授权 委 托 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姓名)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招标人名称)工程投标。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承认。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授权日期: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每天上午 分 至 分,下午 分 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每天上午 分至 分,下午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特殊公告[0]

(资格预审)
1江苏星湖置业有限公司海悦嘉园一期景观绿化工程 已经 南通市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2江苏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悦嘉园一期

(2)工程规模:绿化面积76100平方米,硬质铺装面积11800米,河道面积260米长乘15米宽,两个门卫22平方米和130米。约2450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167月至20169月,施工总工期60日历天。
4、本招标工程共分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海悦嘉园一期景观绿化。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标段的资格预审。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主项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投标企业为一般纳税人)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

2.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3.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15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6、以下条件属于资格预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无备案,视为无变更,无效。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8)拟派项目部管理人员要求:

拟派项目部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施工员)各壹名且均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

(9)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提供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具有有效的岗位合格证,并同时提供上述管理人员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或有效证明;

(10)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

企业业绩:20132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在江浙沪地区承担过同类单项合同额为1200万元(含1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绿化工程(以中标通知书上所显示的中标金额为准)

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20132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企业任职期内,在江浙沪地区承担过同类单项合同额为1000万元(含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绿化工程(以中标通知书上所显示的中标金额为准)

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缺一不可),竣工验收报告上必须是项目经理本人签字,且业绩必须为公开招投标项目,并在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过。同时提供查询网址。

企业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需提供不同的业绩,必要时业主会对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提供的业绩进行现场考察,投标单位应无条件进行配合;

11)企业需自有苗圃生产培育基地(不少于500亩),并且所种植的苗木数量及规格能满足业主要求,业主会对企业的苗木基地进行实地考察;

(12)业主对所报名的单位可进行必要的法人约谈、项目经理答辩,具体的时间由甲方另行通知;

(13)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供当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告知函出具日期须为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以后的日期,否则无效)

14)为保证本项目管理人员稳定性,中标单位项目管理人员中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施工员岗位证书缴至招标人保管,中标单位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原件保留在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处至竣工验收。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人需在2016624之前提交报名诚信保证金130万元整,收款方:江苏星湖置业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账户:1111824109100208612,汇款后去江苏星湖置业有限公司财务处换取收据。

7、本工程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和CA网上投标系统,只接受网上报名。申请人请于201667日起至2016617日17时30分止到南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ntkfqztb.cn自行办理本工程的网上报名手续,于20166249--11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左侧资格预审服务台(新开北路宏兴路南)提交资格预审材料,并提交网上报名回执(盖单位公章)一式叁份;报名经办人在报名时需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正本一份(中标后再提供2本副本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可以从http://www.ntcetc.cn上获取。资格预审须知从本公告内的附件中获取。若在规定的递交资格预审材料的时间内未签到,则作该投标申请人自动放弃资格预审处理。

8、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精神,资格预审合格者全部入围。

9、本工程采用的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

一、开标现场要求:

1、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请各投标人必须将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随身携带至开标现场。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开标时,投标单位通过资格预审的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开标现场,否则视为放弃本次投标。各个投标单位进入开标现场的人员必须服从招标人及招标监督人员的管理,在规定的地点时间全程参与开标。如在规定的地点时间,投标人未能到场,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单位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并确保通讯畅通。

二、商务标评审

本工程商务标评审设置一、二两种评标办法,评标办法的抽取在投标文件解密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中系数值(方法一中的“K值”,方法二中的“Q1K1值”)的抽取在投标文件解密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办法 一:

(一)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在满足质量、工期要求和对招标文件所有条款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前提下,从投标报价方面进行评分。

(二)评分采用百分制,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并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三名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时报价低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报价仍然相同,则通过招标人现场抽签的办法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1、投标报价(100分)

1)无效标、无效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即所有有效报价算数平均值为A

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7家时,则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评标基准价=A×K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3评标基准价只计算一次,一经确定,除计算错误外,将不再调整。

2、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100分。

②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 1% 1分,下浮 1% 0.5 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评标办法 二:

(一)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在满足质量、工期要求和对招标文件所有条款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前提下,从投标报价方面进行评分。

(二)评分采用百分制,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并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三名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时报价低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报价仍然相同,则通过招标人现场抽签的办法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1、投标报价(100分)

1)无效标、无效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A×K1×Q1+B×K2×(1-Q1

A值: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即所有有效报价算数平均值为A

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7家时,则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B值:为本工程设定的招标控制价。

Q1取值范围为:50%55%60%65%70%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K2取值为90%

3)评标基准价只计算一次,一经确定,除计算错误外,将不再调整。

2、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100分。

②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 1%  1 分,下浮 1%  0.5 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在评标结束后将对中标候选人信息在规定的媒介上发布,公示期不少于三日。如中标候选人自行放弃中标的,或在公示期间被举报查证属实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中标单位项目管理人员中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施工员岗位证书缴至招标人保管,中标单位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原件保留在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处至竣工验收。

10招标人: 江苏星湖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江苏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信杰

电话:13862746326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201667

海悦嘉园一期景观绿化工程招标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

项 目 名 称:海悦嘉园一期景观绿化工程

    招人:江苏星湖置业有限公司

    日期:201667

一、总

1.鉴于江苏星湖置业有限公司作为拟建海悦嘉园一期景观绿化工程的招标人,已按照政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工程施工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已具备工程施工招标的条件。

2.招标人将对本工程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每个投标申请人可对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中的一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关于本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以及招标人提供的设施和服务等将在附件2中说明。

4.本工程不得分包和转包。
二、资格预审申请
5.资格预审将面向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主项为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投资建设人。

6投标申请人应当向招标人提供充分和有效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第5条规定的资质条件及附表1的合格条件和能力来有效的履行。所有证明材料须如实填写、提供。

7.投标申请人须回答资格预审申请书及附表中提出的全部问题,任何缺项将可能导致其申请被拒绝。

8.投标申请人须提交与资格预审有关的资料,并及时提供对所提交资料的澄清或补充材料,否则将可能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9.按资格预审要求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应使用中文。

10申请书应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没有签字的申请书将可能被拒绝。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资格预审申请书中应附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三、资格预审评审标准

11.招标人将依据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和附表,以及本须知附件1约定的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等,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进行预审。

12.招标人将依据投标申请人的合同工程营业额(收入、净资产)和在建工程的未完部分合同金额,对投标申请人作出财务能力评价,以保证投标申请人有足够的财务能力完成该投标项目的投资建设任务。

13.招标人将确定每个投标申请人参与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的合格性,只有在各方面均达到本须知中要求申请人须满足的全部必要合格条件标准(附件1),并经招标人考察通过后,才能通过资格预审。

四、联合体

14.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本工程招标不予接受,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五、利益冲突

15、近三年内直至目前,投标申请人应:

15.1未曾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的隶属关系;

15.2未曾参与过本项目的技术规范、资格预审或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

15.3与将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任何隶属关系。

六、申请书的提交

16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及有关资料须于20166249:00-1100送达至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左侧资格预审报名服务台(新开北路宏兴路南)。联系人: 陈信杰 ,电话:13862746326迟到的申请书将被拒绝。

17.投标申请人应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及有关资料正本份(中标后再提供2本副本预审文件)。

18.资格预审申请书的编制:

18.1资格预审申请书需用不褪色笔书写或打印,手写的需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需清晰;

18.2资格预审申请书请统一使用A4装订成册(一份正本),其格式通过南通开发区招标投标及政府采购网www.ntkfqztb.cn下载,否则将不予接收;

19.投标申请人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同时,应交验下列证书、资料文件的原件,以供招标人审查:

19.1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附件1)中所需提交的所有资料。

20.资格预审申请书不予退还(证书原件除外)。招标人对投标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给予保密。

七、资格预审申请书材料的更新

21.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申请人须对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主要内容进行更新,以证明其仍满足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如果已经不能达到资格标准,其投标将被拒绝。

八、通知与确认

22.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本规定不适用于多个投标申请人共同选定同一专业分包人的情况。

23.招标人保留下列权利:

23.1修改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及总金额;前述情况发生时,投标申请人只能达到修改后的资格预审条件要求且资格预审合格,才能参与该工程的投标。

23.2接受符合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申请;

23.3拒绝不符合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申请。

24在资格预审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 30天内,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申请人其资格预审结果,并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25.潜在投标人确定的方法: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等于或大于3人,那么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3人,那么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26.投标申请人在接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后即获得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的资格。投标申请人应在收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后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九、本须知附件

27附件1:《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由招标人确定具体的标准,随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同时发布,以便每个投标申请人都能了解资格预审的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28.附件2《招标工程项目概况》。由招标人进行逐项描述,随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同时发布。

29.附件3:《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0. 附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1. 附件5:《授权委托书》

附件1          

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

网上报名回执

网上报名回执

(盖单位公章)

一式叁份

(一份放在资格预审资料中)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见附件4

3

法人授权委托书

(如有授权)

①必须盖单位法定代表人章(或签字)及单位公章的原件;

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效。

见附件5

4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5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主项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投标企业为一般纳税人)。

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及纳税类别证明材料

6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7

企业财务状况

财务状况良好

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资信证明的开具时间需为201611日及以后)

8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

2.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3.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15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职称证书或毕业证书

9

拟派项目部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施工员)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①投标企业与项目部管理人员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②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施工员岗位证书

①投标企业与项目部管理人员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②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必须为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职称证书;

③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项目负责人缴纳201512月至20165月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为授权委托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缴纳20163月至20165月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10

无行贿犯罪证明

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出具日期须为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以后的日期,否则无效)

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出具日期须为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以后的日期,否则无效)

11

企业、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企业业绩:20132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在江浙沪地区承担过同类单项合同额为1200万元(含1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绿化工程(以中标通知书上所显示的中标金额为准)。

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20132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企业任职期内,在江浙沪地区承担过同类单项合同额为1000万元(含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绿化工程(以中标通知书上所显示的中标金额为准)

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缺一不可),竣工验收报告上必须是项目经理本人签字,且业绩必须为公开招投标项目,并在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过,同时提供查询网址。

企业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需提供不同的业绩,必要时业主会对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提供的业绩进行现场考察,投标单位应无条件进行配合;

12

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无备案,视为无变更,无效。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附件3);

2、如有合格条件第②种情况的,还需提供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的证明或建设单位同意并已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证明。

13

企业自有苗圃基地

企业需自有苗圃生产培育基地(不少于500亩)

提供租赁合同原件或土地证原件

14

诚信保证金收据

诚信保证金收据

诚信保证金收据

备注

以上所有材料均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查验。

备注:

①上述1-14项资格预审资料中第123101214项须提交原件,其余(除123101214项)须提供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以上所有材料均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查验。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②第12项中:(1)属“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类型的,须由原合同签订方的发包人出具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并且同意投标人参加其他工程项目投标竞争的说明书并加盖原合同签订方发包人的公章(原件),否则不予认定。

2)属“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类型的,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a、原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放入原件包中备查),b、变更备案已满6个月的证明(原件),否则不予认定。

③若投标人参加本工程投标活动提供虚假材料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且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④招标人将视资格审查报名情况对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和组织综合考察。

附件2

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位置:南通市开发区

2、地质与地貌:长江冲积平原

3、气候与水文:亚热带海洋性气侯

4、交通、电力供应与其他服务:已具备

附件3

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江苏星湖置业有限公司:

我方参加你方的海悦嘉园一期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的申请,拟派项目负责任人为 。现我方向你方慎重承诺:拟派项目负责人 自投标之日起至工程结束无在建工程,如果我方经本工程评标委员会评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公示期间被他人举报并经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核实,确认拟派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那么取消我方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附件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名:性别:年龄:

职务: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法人章)

期:

附件5

授权 委 托 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姓名)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招标人名称)工程投标。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承认。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授权日期: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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