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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洛阳市310国道东段改造等3项市政工程设计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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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6-06-07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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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委托,就洛阳市310国道东段改造等3项市政工程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洛阳市310国道东段改造等3项市政工程设计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洛公交易采购[2016]072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复编号:洛购通[2016]34

三、主要中标标的简要说明:洛阳市310国道东段改造等3项市政工程设计

设计周期:80日历天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60512

五、定标日期及地点:201662日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三室

六、中标单位名称及中标金额:洛阳城市建设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为本次招标项目的中标单位,中标金额为7925000.00,地址为:洛阳市洛龙科技园宇文恺街1号。

七、评标委员会名单:陈小莹、郭冰冰、李雯、刘慧洁、刘静、孙惠贤、魏庆玲

八、采购单位名称: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地址:洛阳市凯旋西路33

联系人及电话:任女士 0379-63926621

九、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洛阳市王城大道286

联系人及电话:许先生 0379-6992102769921028

十、本公告已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请中标单位到我处领取中标通知书,超过公告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首日已领取。

十一、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
(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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