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桂黄路灵川段(灵勃路口至灵川与桂林交界处)道路提升改造项目二期Ⅰ标段(K3+620~k5+220)(招标备案编号:JRCZ1J2016026)已由 灵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灵发改字[2014]2号及[2014]59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灵川县市政建设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灵勃路口至灵川与桂林交界处 建设规模:双向6车道,道路长1.6km,红线宽度50米 合同估算价:约人民币5000万元 要求工期: 250 日历天 招标范围:经评审备案的施工图范围内包含的道路、排水、给水、综合管线、路灯、交通安全等设施,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 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一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者,请于2016年6月6日至2016年6月13日(开始时间同招标公告的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3 时至 5 时,在灵川县城城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灵川县石狮路4号灵川县党校内办公楼三楼),专职投标员持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4.3图纸按印刷成本售卖,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6月27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灵川县城城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灵川县石狮路4号灵川县党校内办公楼四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专职投标员应本人提交投标文件,并持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ztb.gxi.gov.cn、灵川县城城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http://ccjszx.host250.hostgl.com发布。 8.交易服务单位 灵川县城城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0773-7969562 0773-7967507 9. 监督部门 灵川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0773-6816887 10.联系方式 招标 人:灵川县市政建设管理所 地 址:灵川县灵钢路1号 邮 编:541208 联 系 人:谭昊 电 话:0773-6812493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桂林市七星区信息产业园创新大厦F座A区402室 邮 编: 541004 联 系 人:杨彩媚 电 话:0773-5876777
备案机构:灵川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2016年6月6日
| | 责任编辑:钟桂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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