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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325胶王线青州黄楼至五里镇段中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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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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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6-06-07 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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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Y230029201600387
1. 招标条件
项目编号370700493816154201516F020731项目名称S325胶王线青州黄楼至五里镇段中修工程
项目所在地潍坊市建设性质中修
招标备案号JL201606106-AWJBA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JL201606106招标类别监理
项目立项单位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财政厅项目立项文号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普通国省道养护工程项目投资计划(第二批)的通知》(鲁交规划[2016]96号)
项目法人单位山东省潍坊市公路管理局招标人山东省潍坊市公路管理局
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德勤招标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投标形式双信封
计划工期(设计周期)122天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山东省财政投资,出资比例100%
评标细则查看评标办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S325胶王线青州黄楼至五里镇段中修工程,一级路,20.3公里,路面宽24米。本项目起于牡丹路交叉口(K154+214),止于五里镇(K174+518),维修里程20.3Km,路面宽度24m。本项目设一个总监办(即一个监理标段),负责本项目有关的路面、桥梁、交安设施等全过程的施工监理及后续服务工作。监理服务期:施工期监理4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监理24个月,监理服务期共28个月。
2.2 标段划分1. 标段名称:监理标段,标段号:JL1,起始桩号:K154+214, 结束桩号:K174+518,标段长度:20.3KM。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标段名称
(标段号)
简要技术指标对投标企业要求
监理标段
(JL1)
起始桩号:K154 214-K161 853,结束桩号:K161 853-K174 518,一级路,维修里程20.3Km,全线维修利用大桥、中桥、小桥各 1座。主要工程内容为路面、桥梁、交安工程的施工监理及后续服务工作。资质资格要求具备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年审有效期内。
业绩要求近5年内(2011年1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2个及以上类似项目施工监理工作业绩。
财务要求投标人最近三年(2012年-2014年或2013年-2015年)的流动比率(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大于1。
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问题、未因工程质量问题、施工安全事故或其它原因被国家及有关部委明令通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3、经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无行贿犯罪记录。4、未具有其他法律法规、规章限制投标的行为。
人员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持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近5年内具有1个及以上公路工程的驻地监理工程师或副驻地监理工程师工作任职经历。 2.安全、环保监理工程师(1人):具备初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持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监理资格,持有安全、环保考试合格证书,5年以上工作经验。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重型击实仪1台、EDTA测定仪1台、标养箱1台、标养室20平方米、针片状测定仪1台、路面强度仪1台、压碎值测定仪1台、钢筋试验检测设备1套、水泥试验检测设备1套、水泥混凝土试验检测设备1套、沥青及沥青混凝土试验设备1套、全站仪及其附件1套、自动安平水准仪2台。
分包要求严禁转包和分包
联合体要求
其他要求
3.2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申请人信用信息公开后,应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中提交网上报名申请,否则不予发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3.5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中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的经办人须与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授权委托人一致。
3.6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申请人对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的主要人员应当向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扫描件)。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提供《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或者经查询申请人单位和上述个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不予通过招标评审或者资格预审审查。
3.7申请人应当使用CA证书登录“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点击进入“投标大厅”功能模块生成、封装(定稿)、提交、打印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否则不予通过招标评审或者资格预审审查。除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目录约定的内容以外,在“投标大厅”生成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其他材料”中上传的任何证明或者补充说明材料在招标评审(或者资格审查)时均不予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6-06-13至2016-06-17(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山东省潍坊市公路管理局2楼2002室
4.3 办理时携带材料及要求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4 招标文件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07-04 09:00,申请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山东省潍坊市公路管理局2楼2002室
5.3 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1.山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 2.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djt.gov.cn/) 3.山东经济信息网(http://www.sd.cei.gov.cn/)

7. 补充信息
  本次招标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者彩色复印件。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或机构名称山东省潍坊市公路管理局山东德勤招标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东风东街6167号济南市经五路330号农投大厦
邮政编码261061250021
联系人代金国丁丕丛
电话0536-887663113854163617
传真0536-88761510531-86323595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银行编码
分支行名称
分支行所在地

2016-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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