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标段名称 (标段号) | 简要技术指标 | 对投标企业要求 |
监理标段 (JL1) | 起始桩号:K154 214-K161 853,结束桩号:K161 853-K174 518,一级路,维修里程20.3Km,全线维修利用大桥、中桥、小桥各 1座。主要工程内容为路面、桥梁、交安工程的施工监理及后续服务工作。 | 资质资格要求 | 具备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年审有效期内。 |
| 业绩要求 | 近5年内(2011年1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2个及以上类似项目施工监理工作业绩。 |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最近三年(2012年-2014年或2013年-2015年)的流动比率(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大于1。 |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问题、未因工程质量问题、施工安全事故或其它原因被国家及有关部委明令通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3、经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无行贿犯罪记录。4、未具有其他法律法规、规章限制投标的行为。 |
| 人员要求 | 1.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持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近5年内具有1个及以上公路工程的驻地监理工程师或副驻地监理工程师工作任职经历。 2.安全、环保监理工程师(1人):具备初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持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监理资格,持有安全、环保考试合格证书,5年以上工作经验。 |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重型击实仪1台、EDTA测定仪1台、标养箱1台、标养室20平方米、针片状测定仪1台、路面强度仪1台、压碎值测定仪1台、钢筋试验检测设备1套、水泥试验检测设备1套、水泥混凝土试验检测设备1套、沥青及沥青混凝土试验设备1套、全站仪及其附件1套、自动安平水准仪2台。 |
| 分包要求 | 严禁转包和分包 |
| 联合体要求 | 无 |
| 其他要求 | 无 |
| 3.2 |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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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 3.4 | 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申请人信用信息公开后,应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中提交网上报名申请,否则不予发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
| 3.5 | 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中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的经办人须与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授权委托人一致。 |
| 3.6 |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申请人对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的主要人员应当向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扫描件)。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提供《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或者经查询申请人单位和上述个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不予通过招标评审或者资格预审审查。 |
| 3.7 | 申请人应当使用CA证书登录“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点击进入“投标大厅”功能模块生成、封装(定稿)、提交、打印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否则不予通过招标评审或者资格预审审查。除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目录约定的内容以外,在“投标大厅”生成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其他材料”中上传的任何证明或者补充说明材料在招标评审(或者资格审查)时均不予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