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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325胶王线青州黄楼至五里镇段中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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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6-06-07 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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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Y230029201600386
1. 招标条件
项目编号370700493816154201516F020731项目名称S325胶王线青州黄楼至五里镇段中修工程
项目所在地潍坊市建设性质中修
招标备案号SG201606141-AWJBA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SG201606141招标类别施工
项目立项单位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财政厅项目立项文号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普通国省道养护工程项目投资计划(第二批)的通知》(鲁交规划[2016]96号)
项目法人单位山东省潍坊市公路管理局招标人山东省潍坊市公路管理局
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德勤招标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投标形式双信封
计划工期(设计周期)122天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山东省财政投资,出资比例100%
评标细则查看评标办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S325胶王线青州黄楼至五里镇段中修工程,一级路,20.3公里,路面宽24米。本项目起于牡丹路交叉口(K154+214),止于五里镇(K174+518),维修里程20.3Km,路面宽度24m。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施工标段,主要工程内容为路面、桥梁、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计划工期:122天,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8月1日,计划交工日期:2016年11月30日。
2.2 标段划分1. 标段名称:施工一标段,标段号:SG1,起始桩号:K154+214, 结束桩号:K161+853,标段长度:7.64KM;2. 标段名称:施工二标段,标段号:SG2,起始桩号:K161+853, 结束桩号:K174+518,标段长度:12.67KM。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标段名称
(标段号)
简要技术指标对投标企业要求
施工一标段
(SG1)
本项目起始桩号:K154 214,结束桩号:K161 853,维修里程7.64Km,路面宽度24m。一级路;主要工程内容为路面、桥梁工程。资质资格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资质(含贰级),具有国家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业绩要求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1个及以上类似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财务要求投标人最近三年(2012年-2014年或2013年-2015年)的流动比率(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大于1。
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投标人在近三年(2013 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情形。3.投标人未因工程质量问题、施工安全事故或其它原因被国务院、有关部委及山东省交通、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通报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4.未具有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投标情形的。5.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主要人员无行贿犯罪记录。
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人):具备公路工程及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持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证),具有5年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近5年内(2011年1月1日至今)1个类似项目工作经历。 2.项目总工(1人):具有公路工程及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证),具有5年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近5年内(2011年1月1日至今)1个类似项目工作经历。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具备工程相关专业初级以上(含初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C证),3年及以上同类工程施工经验,近5年内(2011年1月1日至今)1个类似项目工作经历。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分包要求严禁转包或分包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
其他要求
施工二标段
(SG2)
本项目起始桩号:K154 214,结束桩号:K174 518,维修里程12.67Km,路面宽度24m。一级路,主要工程内容为路面、桥梁、交安工程。资质资格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资质(含贰级),同时须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具有国家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主单位应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联合体从单位应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业绩要求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具有1个及以上类似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财务要求投标人最近三年(2012年-2014年或2013年-2015年)的流动比率(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大于1。
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2. 申请人在最近五年内施工过的工程未发生过重大安全或质量事故,未存在重大合同纠纷。3. 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4. 申请人在最近五年内未因工程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被交通部或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5.申请人无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起诉且经查实的。6.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主要人员无行贿犯罪记录。7.未具有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投标情形的。
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人):具备公路工程及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持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证),具有5年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近5年内(2011年1月1日至今)1个类似项目工作经历。 2.项目总工(1人):具有公路工程及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证),具有5年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近5年内(2011年1月1日至今)1个类似项目工作经历。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具备工程相关专业初级以上(含初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C证),3年及以上同类工程施工经验,近5年内(2011年1月1日至今)1个类似项目工作经历。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分包要求严禁转包或分包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主单位应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联合体从单位应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其他要求
3.2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申请人信用信息公开后,应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中提交网上报名申请,否则不予发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3.5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中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的经办人须与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授权委托人一致。
3.6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申请人对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的主要人员应当向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扫描件)。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提供《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或者经查询申请人单位和上述个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不予通过招标评审或者资格预审审查。
3.7申请人应当使用CA证书登录“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点击进入“投标大厅”功能模块生成、封装(定稿)、提交、打印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否则不予通过招标评审或者资格预审审查。除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目录约定的内容以外,在“投标大厅”生成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其他材料”中上传的任何证明或者补充说明材料在招标评审(或者资格审查)时均不予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6-06-13至2016-06-17(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潍坊市公路管理局2楼2002室
4.3 办理时携带材料及要求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4 招标文件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07-04 09:00,申请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潍坊市公路管理局2楼2002室
5.3 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1.山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 2.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djt.gov.cn/) 3.山东经济信息网(http://www.sd.cei.gov.cn/)

7. 补充信息
  本次招标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者彩色复印件。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或机构名称山东省潍坊市公路管理局山东德勤招标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东风东街6167号济南市经五路330号农投大厦
邮政编码261061250021
联系人代金国丁丕丛
电话0536-887615113854163617
传真0536-88761510531-86323595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银行编码
分支行名称
分支行所在地

2016-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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