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国道G524王店互通连接线至湖盐线段公路工程海盐段与连接线工可评估及设计咨询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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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可评估及设计咨询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6-044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增国道G524王店互通连接线至湖盐线段公路工程海盐段与连接线已由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盐发改投函[2016]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盐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县财政补助安排。招标人为海盐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可评估及设计咨询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附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海盐县境内的主要建设内容、规模如下:
(1)、海盐段工程:路线全长4.115公里,沿线涉及1座小桥、1座中桥、1座大桥,同步建设相关配套工程。
(2)、连接线工程:路线全长3.364公里,沿线涉及3座小桥、2座中桥,同步建设相关配套工程。
本项目设计标准采用:
(1)、海盐段工程按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
(2)、连接线工程按双车道二级公路标准设计。
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
主要工作内容为:新增国道G524王店互通连接线至湖盐线段公路工程海盐段与连接线(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中央分隔带、沿线附属设施、交通安全设施、机电、通信、监控系统、综合管网等)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工程的初步设计咨询和施工图设计咨询。
工可评估及设计咨询服务周期:与本项目的进度相匹配,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制完成后7天内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估报告;初步设计审初步设计完成后15天内提供设计咨询意见,初步设计审查后,初步设计文件的修改经设计单位完成后5天内,提供初步设计补充咨询意见;各阶段施工图完成后15天内提供设计咨询意见,各阶段施工图审查后,各阶段施工图的修改经设计单位完成后5天内,提交各阶段施工图补充咨询意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工程咨询甲级资质(公路),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能满足本工程设计咨询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项目设计单位的负责人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7日至 2016 年6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 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00~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受理窗口(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东路100号)持: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彩色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一套洽购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投标人请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5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电汇、网银或银行汇票);投标文件递交时还应交纳交易席位费(每家投标单位600元/月)。
开户名称: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海盐城北支行
帐号:385758361579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6月28日14 时30分, 投标人应于当日14 时30分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受理窗口(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东路100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盐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海盐县武原镇盐湖西路158号
联系人:赵杰毅电话:0573-86033673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盐县武原街道长安北路279号海韵华庭商务楼5楼
联系人:张益明、孙家鑫电 话:0573-86573863、86573865传 真:0573-86573860
编制人:孙家鑫项目负责人:张益明
2016 年 6 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