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海安县火车站站前广场建设工程站前广场道路、绿化、路灯及广场附属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县火车站站前广场建设工程 (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安县城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站前广场道路、绿化、路灯及广场附属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海安县火车站。
2.2 工程规模:站前广场面积约为4万平方米,工程造价约为2400万元。
2.3 招标范围:站前广场道路、绿化、路灯及广场附属工程施工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自工程实际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49.44万元。
2.6 标段划分: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2.7 其它: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玖仟元整。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启用网上缴纳、核对保证金。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基本账户,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支付方式有三种:(1)建行网银支付;(2)他行网银支付;(3)线下交易支付,线下交易支付有电汇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不受属地管理限制)暂停投标资格或通报并在暂停或通报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总监必须具有在投标申请单位注册的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国家或省级注册专业监理工程师;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江苏省监理员考试合格监理员;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应符合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苏建建管【2014】100号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监理人员从业管理的通知》)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监理人员从业管理的通知》(苏建建管[2014]100号)有关条款的补充通知的要求。
3.10 其它要求:(1)总监业绩:无。(2)以上拟派人员均需提供注册证书或省级考试合格证书和毕业证书(相关专业);(3)授权委托代理人、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4)关于投标保证金的特别承诺;(5)投标人承诺书;(6)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详见下表)。
施工阶段监理单位派驻到现场的监理人员(含总监)总人数应符合下表要求:
岗位 | 人员要求 | 持证上岗要求 | 其他 要求 |
总监理工程师 | 1 名 | 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 均需提供注册证书或省级考试合格证书和毕业证书(相关专业)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2名 | 国家或省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工程师一名,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一名。 | |
监理员 | 2名 | 江苏省监理员考试合格的监理员。其中:1名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1名为园林绿化专业(绿化施工时须进场)。 | |
总计 | 5名 |
注:1、表中所列人员配备为最低限度要求,若不满足所列各项基本要求,视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标单位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投入人员,确保项目总监常驻现场,每天不得少于8小时,每周不少于5天。每天有3名及以上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监理内容:除了做到“三控、三管、一协调”之外还需监督地形处理的高程复测工作。所有监理人员均须身体健康,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总监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从事工程监理3年以上(注:表中人员不可兼职)。当人员不能满足工程进展要求时,业主有权要求增加相应专业监理员(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以提供的注册证书为准,省级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专业以提供的学历证书为准)。
2、中标后,总监理工程师所持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将留存在招标人处至工程竣工。
3、园林绿化类专业、园林专业、风景园林专业、林业绿化、园艺专业等相关专业均属于招标文件要求的绿化专业范畴。
4、投标人投标时须充分考虑人员保证正常在施工现场,招标人、公管办、县纪委每月将分别对监理人员进行突击考核。
5、表中所列人员的监理证书应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4.1本次评标采用多因素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6日到2016年6月28日登录南通市工程建设网上招投标系统,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5.2获取方式:本工程为全程化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评标系统,开标时须携带CA证书和刻有未加密的投标文件的普通光盘(或U盘)及投标保证金回单复印件至开标现场,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复制书面投标文件三份、电子文件三套送至代理公司。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28日0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开标地点: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海安县海安镇镇南路399号三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安县城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安县城中坝南路12号 地址:海安县城镇南路339号二楼
邮编: 226600邮编: 226600
联 系 人:王跃宏联 系 人:肖建华
电话: 0513-88869662电话: 15370600592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 |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
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本工程实行全程电子化,资格后审资料需将材料完整的原件扫描上传至网上。】(投标人要对提供的原件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财务状况 | 良好,财产未被接管、未冻结、未破产 | |||||
企业信誉 | 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不受属地管理限制)暂停投标资格或通报并在暂停或通报期内的 | |||||
总监理工程师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监理员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业绩 | 无 | |||||
其他要求 | 授权委托代理人、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 |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监理服务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1项、3.4.2项规定 | |||||
投标费率 | 无下列情形之一:(1)低于成本;(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控制费率;(3)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 |||||
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2.2条所列情形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60分 监理方案:24分 项目管理机构:8分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3分 答辩:5分 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 准价=A×K。 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抽取范围为95%、96%、97%、98%。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 低价。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 何情形而改变。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2.2.3 | 投标费率(60分) | 投标费率等于评标基准费率的,得满分60分;有效投标费率中,各投标人的投标费率与评标基准费率相比,每增加0.01个百分点扣0.6分,每减少0.01个百分点扣0.4分,不足0.01个百分点采用插入法,得分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0-60分 | |||
监理方案24分 | 质量控制方案 | 制定了质量控制方法和措施的,得2分,措施详细可行的,对本工程有针对性的, 加0-2分;未制定的不得分 | 0-4分 | |||
进度控制方案 | 制定了进度控制方法和措施的,得2分,措施详细可行的,对本工程有针对性的, 加0-2分;未制定的不得分 | 0-4分 | ||||
投资控制方案 | 制定了造价控制方法和措施的,得2分,措施详细可行的,对本工程有针对性的, 加0-1分;未制定的不得分 | 0-3分 | ||||
现场组织协调方案 | 制定了现场组织协调方案的,得1分,措施详细可行的,对本工程有针对性的, 加0-1分;未制定的不得分 | 0-2分 | ||||
合同信息管理方案 | 制定了合同信息管理方案的,得1分,措施详细可行的,对本工程有针对性的,加 0-1分;未制定的不得分 | 0-2分 | ||||
安全控制方案 | 制定了文明施工安全控制方法和措施的,得2分, 措施详细可行的,对本工程有针 对性的,加0-2分;未制定的不得分 | 0-4分 | ||||
重难点控制方案 | 提出制定了针对本工程重点和难点的控制方法和措施的得2.5分, 措施详细可行的, 加0-2.5分;未制定的不得分 | 0-5分 | ||||
项目监理机构(7分) | 总监理工程师 | 总监具有国家级市政类高级职称得3分,具有市政类中级职称得1分,否则不得分 | 0-3分 | |||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 | 总监近期(2013年1月以来)有城市广场(≥10000平米)监理业绩的,每有1项加1分,最多得2分。(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 合同及验收证明的原件的扫描件) | 0-2分 |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证书的,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 | 0-2分 | ||||
监理员 | 满足基本要求不得分,每增加1人得1分, 最高得1分 | 0-1分 | ||||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 (3分) | 现场常用设备满足工程检测,全站仪得1分,电子经纬仪得1分,水准仪得1分,(以 仪器有效检验证书和发票的原件扫描件为准) | 0-3分 | ||||
答辩(5分) | 总监答辩2-5分:满足基本要求的得2分,根据答辩情况加0-3分;总监不到场答辩 此项不得分 | 0-5分 | ||||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评标准备
3.1.1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或通过门禁系统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3.1.2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3.1.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3.2初步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项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3.2.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5)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
(7)投标文件提出的监理费用支付办法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
(8)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9)投标报价(或投标费率)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或最高投标费率)的;
(10)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或投标费率),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1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
3.3 详细评审
3.3.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项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3.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得分为各项评分因素得分之和。
3.4 澄清、说明或补正
3.4.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5 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
3.5.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1)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将排序在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且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将所有有效投标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作为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如果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3.5.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3.6 提交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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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第一章招标公告
海安县火车站站前广场建设工程站前广场道路、绿化、路灯及广场附属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县火车站站前广场建设工程 (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安县城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站前广场道路、绿化、路灯及广场附属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海安县火车站。
2.2 工程规模:站前广场面积约为4万平方米,工程造价约为2400万元。
2.3 招标范围:站前广场道路、绿化、路灯及广场附属工程施工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自工程实际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49.44万元。
2.6 标段划分: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2.7 其它: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玖仟元整。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启用网上缴纳、核对保证金。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基本账户,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支付方式有三种:(1)建行网银支付;(2)他行网银支付;(3)线下交易支付,线下交易支付有电汇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不受属地管理限制)暂停投标资格或通报并在暂停或通报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总监必须具有在投标申请单位注册的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国家或省级注册专业监理工程师;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江苏省监理员考试合格监理员;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应符合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苏建建管【2014】100号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监理人员从业管理的通知》)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监理人员从业管理的通知》(苏建建管[2014]100号)有关条款的补充通知的要求。
3.10 其它要求:(1)总监业绩:无。(2)以上拟派人员均需提供注册证书或省级考试合格证书和毕业证书(相关专业);(3)授权委托代理人、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4)关于投标保证金的特别承诺;(5)投标人承诺书;(6)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详见下表)。
施工阶段监理单位派驻到现场的监理人员(含总监)总人数应符合下表要求:
岗位 | 人员要求 | 持证上岗要求 | 其他 要求 |
总监理工程师 | 1 名 | 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 均需提供注册证书或省级考试合格证书和毕业证书(相关专业)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2名 | 国家或省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工程师一名,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一名。 | |
监理员 | 2名 | 江苏省监理员考试合格的监理员。其中:1名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1名为园林绿化专业(绿化施工时须进场)。 | |
总计 | 5名 |
注:1、表中所列人员配备为最低限度要求,若不满足所列各项基本要求,视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标单位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投入人员,确保项目总监常驻现场,每天不得少于8小时,每周不少于5天。每天有3名及以上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监理内容:除了做到“三控、三管、一协调”之外还需监督地形处理的高程复测工作。所有监理人员均须身体健康,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总监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从事工程监理3年以上(注:表中人员不可兼职)。当人员不能满足工程进展要求时,业主有权要求增加相应专业监理员(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以提供的注册证书为准,省级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专业以提供的学历证书为准)。
2、中标后,总监理工程师所持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将留存在招标人处至工程竣工。
3、园林绿化类专业、园林专业、风景园林专业、林业绿化、园艺专业等相关专业均属于招标文件要求的绿化专业范畴。
4、投标人投标时须充分考虑人员保证正常在施工现场,招标人、公管办、县纪委每月将分别对监理人员进行突击考核。
5、表中所列人员的监理证书应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4.1本次评标采用多因素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6日到2016年6月28日登录南通市工程建设网上招投标系统,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5.2获取方式:本工程为全程化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评标系统,开标时须携带CA证书和刻有未加密的投标文件的普通光盘(或U盘)及投标保证金回单复印件至开标现场,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复制书面投标文件三份、电子文件三套送至代理公司。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28日0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开标地点: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海安县海安镇镇南路399号三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安县城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安县城中坝南路12号 地址:海安县城镇南路339号二楼
邮编: 226600邮编: 226600
联 系 人:王跃宏联 系 人:肖建华
电话: 0513-88869662电话: 15370600592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 |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
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本工程实行全程电子化,资格后审资料需将材料完整的原件扫描上传至网上。】(投标人要对提供的原件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财务状况 | 良好,财产未被接管、未冻结、未破产 | |||||
企业信誉 | 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不受属地管理限制)暂停投标资格或通报并在暂停或通报期内的 | |||||
总监理工程师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监理员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业绩 | 无 | |||||
其他要求 | 授权委托代理人、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 |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监理服务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1项、3.4.2项规定 | |||||
投标费率 | 无下列情形之一:(1)低于成本;(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控制费率;(3)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 |||||
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2.2条所列情形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60分 监理方案:24分 项目管理机构:8分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3分 答辩:5分 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 准价=A×K。 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抽取范围为95%、96%、97%、98%。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 低价。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 何情形而改变。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2.2.3 | 投标费率(60分) | 投标费率等于评标基准费率的,得满分60分;有效投标费率中,各投标人的投标费率与评标基准费率相比,每增加0.01个百分点扣0.6分,每减少0.01个百分点扣0.4分,不足0.01个百分点采用插入法,得分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0-60分 | |||
监理方案24分 | 质量控制方案 | 制定了质量控制方法和措施的,得2分,措施详细可行的,对本工程有针对性的, 加0-2分;未制定的不得分 | 0-4分 | |||
进度控制方案 | 制定了进度控制方法和措施的,得2分,措施详细可行的,对本工程有针对性的, 加0-2分;未制定的不得分 | 0-4分 | ||||
投资控制方案 | 制定了造价控制方法和措施的,得2分,措施详细可行的,对本工程有针对性的, 加0-1分;未制定的不得分 | 0-3分 | ||||
现场组织协调方案 | 制定了现场组织协调方案的,得1分,措施详细可行的,对本工程有针对性的, 加0-1分;未制定的不得分 | 0-2分 | ||||
合同信息管理方案 | 制定了合同信息管理方案的,得1分,措施详细可行的,对本工程有针对性的,加 0-1分;未制定的不得分 | 0-2分 | ||||
安全控制方案 | 制定了文明施工安全控制方法和措施的,得2分, 措施详细可行的,对本工程有针 对性的,加0-2分;未制定的不得分 | 0-4分 | ||||
重难点控制方案 | 提出制定了针对本工程重点和难点的控制方法和措施的得2.5分, 措施详细可行的, 加0-2.5分;未制定的不得分 | 0-5分 | ||||
项目监理机构(7分) | 总监理工程师 | 总监具有国家级市政类高级职称得3分,具有市政类中级职称得1分,否则不得分 | 0-3分 | |||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 | 总监近期(2013年1月以来)有城市广场(≥10000平米)监理业绩的,每有1项加1分,最多得2分。(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 合同及验收证明的原件的扫描件) | 0-2分 |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证书的,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 | 0-2分 | ||||
监理员 | 满足基本要求不得分,每增加1人得1分, 最高得1分 | 0-1分 | ||||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 (3分) | 现场常用设备满足工程检测,全站仪得1分,电子经纬仪得1分,水准仪得1分,(以 仪器有效检验证书和发票的原件扫描件为准) | 0-3分 | ||||
答辩(5分) | 总监答辩2-5分:满足基本要求的得2分,根据答辩情况加0-3分;总监不到场答辩 此项不得分 | 0-5分 | ||||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评标准备
3.1.1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或通过门禁系统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3.1.2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3.1.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3.2初步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项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3.2.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5)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
(7)投标文件提出的监理费用支付办法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
(8)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9)投标报价(或投标费率)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或最高投标费率)的;
(10)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或投标费率),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1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
3.3 详细评审
3.3.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项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3.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得分为各项评分因素得分之和。
3.4 澄清、说明或补正
3.4.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5 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
3.5.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1)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将排序在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且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将所有有效投标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作为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如果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3.5.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3.6 提交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