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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空心纤维透析器洁净厂房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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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6-06-06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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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项目名称  空心纤维透析器洁净厂房工程
批复文号  2016-445300-50-03-002932
批复单位  云浮市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广东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云浮市
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空心纤维透析器洁净厂房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空心纤维透析器洁净厂房工程已由 云浮市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广东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并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思劳片区

2.2规模:本工程总建筑面积约5700平方米,工程招标控制价为13874785.58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385285.08元)。

2.3 计划工期:工期要求:1#厂房75个日历天,2#厂房、质检综合楼105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第10天起算)

2.4 招标范围:按空心纤维透析器洁净厂房工程图纸内容,本工程包含车间(1、2#厂房、质检综合楼)内装修(彩钢板净化装修、地面等);洁净通风空调系统(含自控系统深化及安装)、电气及自动控制系统(不含高压供配电系统)、给排水系统、工艺管道系统(洁净压缩空气系统、纯水系统、注射用水系统、工艺冷却水系统)、消防系统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设备采购、包深化设计、包安装、包调试(包括试运行与验证)、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竣工验收(包括药监、建设等主管部门有关要求)。综合单价包干。

2.6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空气净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或省级行业协会评定的二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有效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未被有关部门明令取消投标资格或暂停承接业务的独立法人单位。

注:按建建[2001]82号文标准取得旧版资质证书的企业原则上按照建[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承接工程。具体原则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执行。

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的规定,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录入的网页打印件。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对拟派主要人员的资格要求

3.4.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安装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是投标人在职人员,提供近半年(201511月至20164月)或以上社保证明(由社保部门盖章)。

3.4.2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必须是投标人在职人员,提供近半年(201511月至20164月)或以上社保证明(由社保部门盖章)。

3.4.3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省住建厅办理了登记手续。

3.4.4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5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前必须到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浮市城中路11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交易大厅)办理投标经办人员证,并由持证的投标经办人(企业法人除外)来办理相关业务,对未办理投标经办人员证的,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中心不予受理。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其他要求

3.7.1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向招标人提交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为企业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人未能按要求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纳入不诚信企业单位。具体办理事项,企业可咨询工商登记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或登录其网站进行了解。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复印件无效。

3.7.2投标人提供2012-201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的复印件及有关说明。

4.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的获取

4.1各投标人自2016年 6 4 日开始可在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云浮市住房城乡建设信息网下载招标文件及其答疑文件等附件。招标文件一经在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云浮市住房城乡建设信息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4.2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 元,由招标代理收取;报名费为每位投标人100 元,由交易中心收取。前述费用均在项目开标当天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 6 27 日上午9:30,地点为云浮市城中路11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交易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云浮市住房城乡建设信息网、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建设报、云浮日报上发布。(本信息公告以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云浮市住房城乡建设信息网发布为准)

招标人:广东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766-8588838

招标见证单位: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66-8466976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张工 联系电话:020-83517453

发布人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6-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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