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电子招标、BT模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謇公湖科教城通江路(香港路~东洲河路)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海门市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批准建设,批文号海发审发〔2015〕56号。项目业主为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人为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东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
(2)工程规模:约797.2163万元;
(3)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内容。
(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 | 招标内容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 项目负责人 等级 |
一 | 道路、排水、土方 | 797.2163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含临时)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含临时)资质。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其他: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8)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不得兼职;授权委托人(如有)、
拟派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9)企业业绩:企业自2011年5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500万元及以
上的市政道路工程(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书为准)。提供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须三证齐全,且中标通知书必须经当地招投标主管部门备案)。
(10)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11)本工程有引进外资注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2)用CA证书网上报名,报名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
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等内容。办理CA证书具体详见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栏《关于采用CA锁进行招投标的通知》,到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诚信库数据审核,详见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栏“关于进一步加强投标企业办理诚信档案数据库入库手续的通知”。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在投标截止前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凭企业CA证书报名,报名后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6月30日09时00分,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用CA证书网上报名,报名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
若投标单位数量大于或等于30家时,则随机抽取投标单位20家进行资格条件评审—商务标开标及评标—确定中标候选人。
(一)对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评审,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方可参加商务标的开标、评标。
(二)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各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工期和质量后方可参加商务标的评标。
(三)商务标评分采用百分制,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分,得分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以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最高得分相同时,则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为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若最高得分及报价均相同时,则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本工程的中标人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办理中标通知书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
(四)投标报价(总分为100分)
1、设定投标招标控制价:招标人将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后,于招标文件同时在南通工程建设网CA锁会员系统中发布。
2、确定有效报价: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为有效报价(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投标),但低于成本价的除外。
3、确定评标基准价:当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不满7家时,评标基准价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再下浮一个比值;当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为7家或7家以上时,评标基准价为有效投标报价中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的算术平均值再下浮一个比值;当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为14家或14家以上时,评标基准价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去掉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的算术平均值再下浮一个比值;当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为21家或21家以上时,评标基准价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去掉三个最高价和三个最低价的算术平均值再下浮一个比值,以此类推。下浮比值为2%、3%、4%中的任意一个,由投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
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投标的投标文件。
4、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①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100分。
②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高1%扣0.5分,每低1%扣0.3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评委完成评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得分从高至低进行排序,依次推荐前三名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如得分出现相同时,则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为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如投标报价也相同时,则现场抽签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注:中标人必须在中标公告之日起30日历天完成外资到账,如果中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外资到账,则取消其中标人资格,由招标人确定是否由第二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或者重新招标。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相关法规研究确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等由各投标人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上自行查询或下载。
8.其他事项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 : | 南通东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海门广州路黄浦江路江海商务大厦 | 地址: | 海门市解放中路531-2号 |
联系人: | 盛霄璇 | 联系人: | 陆淋晖 |
电话: | 0513-81288123 | 电话: | 0513-8221190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