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工 程 类 型:装饰工程
项 目 编 号:44030620150118
项 目 名 称:全区街道专职消防队营房改造及配套设施完善工程
工 程 编 号:4403062015011801001
招标工程名称: 全区街道专职消防队营房改造及配套设施完善工程
工 程 地 址:深圳市宝安区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深圳市宝安区。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鲲鹏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经 办 人:程曦 办公电话:0755-26647554 移动电话:13590421771
建 设 单 位:深圳市公安消防支队宝安区大队
经 办 人:刘姝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13591694006
计划总投资:1612.6万元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944.610199万元
本次招标面积:18639.56平方米
本次招标内容:室内装饰工程:拆除、装饰、给排水、电气、空调、消防报警、智能化、钢结构及其他内容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6年7月1日 至 2016年8月31日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6年6月6日09:00时 至截标时间 2016年6月14日18:00时
拟采用评标方法:抽签法
拟采用定标方法:--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质疑截止时间:2016年6月8日18:00时,答疑截止时间:2016年6月12日18:00时,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每套收取工本费:0.00元。
投标条件:
本工程不采用政府预选承包商制度,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最低企业资质要求: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
拟派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 一级,建筑工程 专业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其他投标条件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3、受到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建造师)在红色警示期间,不得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
4、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议函》,列入名单的施工企业不得承接政府投资工程。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6、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宝安区政府建设工程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深宝府办[2010]94号)的有关规定,建设方有权对本方所投入的资金进行监管。
7、中标后的投标人应在中标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近三年),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8、本招标工程中应按照《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一〇四号)的要求,在人行道板、路基垫层、管井、管沟、永久土坡护面、砖胎膜、基础垫层、砌筑型围墙、广场、室外绿化停车场等工程部位全面使用绿色再生建材产品。
温馨提示:
1、投标人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或“深圳建设信息网(www.szjs.gov.cn)”。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3、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附件:
| 序号 | 附件名称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