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绥芬河市第四小学新建综合楼工程已由绥芬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绥发改发[2016]1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绥芬河市第四小学,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绥芬河市青云路52号
2.2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包括土建、装饰、给排水、采暖、电气、消防等工程。
2.4建设规模:用地面积1551.03㎡,建筑面积2902.41㎡。
2.5合同估算:约696.29万元
2.6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6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8月2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人员:
3.1.1、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筑工程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1.2、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技术负责人岗位证书或建筑工程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1.3、施工员(工长)(1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员(工长)岗位证书;
3.1.4、安全员(1人):具备建筑工程安全员岗位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5、质量员(1人):具备建筑工程质量员岗位证书;
以上人员必须证企相符、专业相符,且在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进行报名,未按要求报名的按废标处理,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登记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3日至2016年6月13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受理。现场确认前应必须在《黑龙江工程招标网》(网址:http://www.hljztb.com)网上进行报名。现场确认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本人(受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本人)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证、建造师职称证、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如法定代表人到场确认的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如建造师到场确认的则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网上报名成功提供截图。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彩色复印件两套,并且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携带共友U盘到绥芬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绥芬河市幸福街1号绥芬河市住建局四楼半会议室)购买招标文件并拷贝工程量清单。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有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的,投标报名将不予受理。
受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本人。工程投标活动的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注册建造师)。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
4.2黑龙江省省外的投标人应在投标之前,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以上证件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3以下情况招标人拒接投标:
4.3.1在绥芬河市信访局和绥芬河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列入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企业;
4.3.2在检察院有违法违规记录的;
投标人在报名时应到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行贿受贿查询结果证明文件。(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需要两个工作日,请投标企业自行安排时间,以免耽误投标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图纸由招标人提供。图纸押金每套2000元,招标结束后图纸完整无损的退回招标人后,招标人方将图纸押金退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绥芬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绥芬河市幸福街1号绥芬河市住建局四楼半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绥芬河市第四小学
地址:绥芬河市青云路52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453-3928810
招标代理机构:哈尔滨峻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红旗大街289号C座1104室
邮编:150000
联系人:赵先生、曹先生
电话:0451-51979226
二○一六年六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