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码 | 所属地区 | 安徽省 | |
公告名称 | 联合工房及动力中心等项目灯具设备供货及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所属行业 | 农林牧渔 |
招标类别 | 采购 | 报名时间 | |
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受用户委托,就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蚌埠卷烟厂易地搬迁技术改造项目联合工房及动力中心等项目灯具设备供货及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编号:JITC-1617WP0788 2、项目内容及招标范围 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要求,负责包含联合工房、动力中心、辅料综合库、污水处理站、香料调配站、工业垃圾站、成品连廊等区域灯具的供货、运输、指导安装、调试、验收等服务,本次采购灯具包括非防爆型LED灯具与防爆型LED灯具两类,非防爆型灯具一个品牌只接受一家投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条件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良好的财务经营状况,须为所投设备的合格供货商;投标人所投设备如非自行生产,须提供灯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其中同一厂家的非防爆型LED灯具应当是唯一性授权。 3.2投标人所投非防爆型LED灯具制造厂家须同时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三大认证均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所投非防爆型LED灯具产品应具有国家3C认证,带“F”标识的LED灯具(LED防水防尘灯具)的3C认证内容须包含防燃标记认证。 3.4投标人所投防爆灯具应具有国家级防爆认证证书及防爆合格证。 3.5投标人为非防爆型LED灯具制造商的,其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投标人如为代理商, 其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同时所投非防爆型LED灯具的制造商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3.6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或出具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证明函,投标时提供)。 3.7 201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所投非防爆LED灯具品牌产品应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的与所投品牌一致的LED灯具供货业绩。 3.8除防爆型灯具外,其余灯具应采用同一厂家的产品。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由评委会在评标时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售价 2016年6月3日-2016年6月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在江苏省南京市西康路7号507室面购(携带单位介绍信,现金购买)或通过传真报名的方式购买(传真中须列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拟参与项目、所投产品品牌、电子信箱并加盖公章,与汇款底单一并传真(标书费必须从公司账户汇出))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售价为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联系人及联系方法 地址: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 联系人:程刚、崔进 电话:025-83242027、83249930传真:025-83249960 开户行:中信银行南京江苏路支行,账号:7321810182600023404 6、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2016年7月1日上午9时30分。 7、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16楼开标大厅(南京西康路7号16楼1612室)。 8、招标公告发布网站: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 )、中国招投标网(http://www.infobidding.com),三个网站如不一致,以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公布信息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