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313(45省道)金兰线兰溪一里坛至红星村段2016年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已由金华市公路管理局以《关于S313(45省道)金兰线兰溪一里坛至红星村段2016年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设计及预算的批复》(金市公路【2016】136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兰溪市公路管理段(下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S313(45省道)金兰线兰溪一里坛至红星村段2016年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招标。
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
施工标段的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主要实施路段为K24+771(一里坛)~K34+703(红星村)段(扣除桥梁),计8.863km,道路等级分别为:一、二级公路,一级公路为双向六车道,二级公路为双向两车道。路面修复具体实施内容为:①K24+771~K28+781、K29+850~K32+382段,计6.542公里。行车道病害处治后加铺同步碎石封层,计56036平方米;②K32+382~K32+750段,计0.368公里。逐段进行路面修复,计2320平方米;③K32+750~K33+270左幅、K33+270~K34+703段,折合双幅计1.693公里。挖除原路面结构层并病害处理后加铺24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基层+8厘米AC-25C沥青混凝土+4厘米AC-13C改性沥青混凝土;④K32+750~K33+270段右幅,单幅计0.52公里。铣刨原沥青面层并水泥面板碎石化后及病害处治后加铺7厘米AC-25C沥青混凝土+5厘米AC-16C沥青混凝土+4厘米AC-13C改性沥青混凝土;⑤修复和完善公路养护大中修路段的标志标线、排水等沿线附属设施。
计划工期为:2016年11月30日前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公路养护二类(甲级)及(乙级)资质,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相应能力的施工企业;
3.2主要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无在建工程。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6 月 6 日~2016年 6 月13 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兰溪市振兴路500号裙房四楼)持单位介绍信、交易员资格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三类人员”证书、交通主管部门出具的单位在职人员证明文件和经办人员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等材料洽购招标文件。
4.2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施工图纸押金500元。
4.3报名事宜由投标单位专职交易员携带《兰溪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员资格证》办理,未办理交易员资格证的单位,应提前向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办理,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取得兰溪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资格。所需资料详见《兰溪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员管理办法》。(资料下载网址:http://www.lxztb.gov.cn)。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7月1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兰溪市振兴路500号裙房四楼)。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必须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项目经理、专职交易员准时出席。(开标前各投标单位须随身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三类人员”证书、专职交易员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委托人身份证明等资料,所有原件在开启标函之前一次性提供验证并提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一份及基本账户许可证原件或对本单位基本账户许可证的公证书和银行投标保证金进账凭证原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金华交通运输网(http://www.jhjt.gov.cn)、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lxztb.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溪市公路管理段地址:兰溪市体育场路45号
邮编:321100 联系人:方先生
电话:0579-88898185
招标代理:浙江中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金华市宋濂路1060号
邮编:321015 联系人:吕彬
电话:0579-82433580
招标人:兰溪市公路管理段
201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