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余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扶余市新站乡人民政府委托,就扶余市新站乡人民政府购买消防车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合格供应商参与询价。
一、项目名称:扶余市新站乡人民政府购买消防车采购项目
二、询价编号:扶采(询价)20160406号
三、采购单位:扶余市新站乡人民政府
四、采购代理机构:扶余市政府采购中心
五、询价内容:购买民用消防车一台,水罐容积4000L,需有大泵暖风机,总计235,000.00元。详见询价通知书及详见性能表。
六、本次采购最高限价235,000.00元(包括送货费用)。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有生产或经营此次采购产品的相应资质;
(3)提供车俩必须获得(3C认证)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排放标准达到国三或以上标准;
(4)供货方负责将所有货物送到采购方指定地点。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不允许转包。
(6)产品售后以国家相关规定为准。
八、报名事项:
有兴趣参与本次采购的供应商可在2016年6月2日——2016年6月6日期间(公休日除外),每天9:00至11:00,下午13:30至15:00到扶余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并索取《询价通知书》。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有兴趣的供应商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报名的需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到扶余市政府采购中心索取谈判文件;本项目不接受以邮件、邮寄等方式的报名,望周知。
询价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元),在2016年6月12日下午15时前以公司账户银行转账方式交到政府采购中心(以入账时间为准)(户名:扶余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扶余支行账号:0809120209000931782)。
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后,询价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产品在供货期内验收合格后,无息返还;如中标单位延期供货,履约保证金则不予退还。
未中标的投标单位保证金在开标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九、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代理机构:扶余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温学龙
采购项目联系人:徐萍
代理机构地址:扶余市财政局二楼东侧
联系电话:0438-5061018
采购单位:扶余市新站乡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联系人:王杰
联系电话:13604486880
扶余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6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