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淮安区经十路南延新建工程的招标公告项目编号 3208031605240201 项目名称 淮安区经十路南延新建工程 标段编号 3208031605240201-BD-001; 标段名称 淮安区经十路南延新建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16年6月1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6年6月6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传真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传真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0]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相关附件
招标公告
编号:
1、淮安区经十路南延新建工程根据淮安市淮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淮发改审字[2016]53号文批准,进行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已落实。现决定对该工程淮安区经十路南延新建工程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受淮安市淮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江苏广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3、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
(1)工程建设地点:淮安区内,关天培路至237省道之间;
(2)建设内容:经十路南延全长约350米,宽42米。总面积约14700平方米,铺设沥青砼路面、雨污水管道,建设公交站台、路灯、绿化等设施;
(3)建设规模:总投资约990万元;
(4)招标范围:道路、管网等工程施工(具体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
(5)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6)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7)工程款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以后,分期还本付息,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利息按单利计算。分期还本期限及比例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支付工程款审核价款(审核没有完成前按合同价款)的40%(不计息),第15个月付30%及利息,第27个月付30%及利息(如审计报告未出,暂停支付);
(8)信誉保证金:工程资格预审前,投标单位向建设单位(淮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定账户上汇入信誉保证金270万元(账户:淮安楚州住房贷款担保有限公司;帐号:3208280361010000028045;开户行:江苏淮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鼓楼支行)。投标人须持淮安楚州住房贷款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收据原件参加资格预审,否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接收,换取收据地址:淮安区太清观街4号(交通局西侧巷内),电话:0517-85966586。资格预审未通过,一周内退还,不计息。
未中标单位于公示结束一周内退还信誉保证金,不计息。中标单位信誉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含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工程进度予以退还:完成雨污水管道施工退还100万元;完成12%灰土施工退还80万元;完成水稳层施工退还60万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3个月后退还剩余30万元。如因业主原因,工程中标后三个月内不能开工,则退还200万元,中标后六个月内不能开工,则全额退还,待开工后再行补交。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4、本招标工程共分为壹个标段。
5、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6、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企业的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并提供有效的企业2014年度或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并提供2014年度或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4)资格审查材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5)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
(6)企业提供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含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并提供2015年1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7)拟派选项目部主要成员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并在有效期内)、技术负责人1人(需具有5年以上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并提供建设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施工员1人(施工员证书)、安全员1人(安全员证书)、质量员1人(质量员证书)。注:①省外企业人员必须通过江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省资格核验。②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均需符合苏建建管[2014]701及其相关文件要求。
(8)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9)对本工程不转包、违法分包承诺(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10)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11) 拟选派参加本工程的授权委托人是本单位在职员工;(被授权委托人须持有被授权委托书及居民身份证,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企业2015年1月1日以后任意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12)本工程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13)其它条件详见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
注: ① 如企业有关证书在年检,需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②关于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的说明: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工作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资格预审结束后统一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及资格预审结果一并报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经查询后发现投标申请人或其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在三年内(按行贿案件判决生效之日起至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日计算)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应取消资格预审合格资格。
7、评标办法:该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定标。
本项目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有下述两种,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其中一种方法。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抽取范围为50%、55%、60%、65%、70%;K1 的抽取范围为 95 %、96%、97%、98%;K2 的取值为93%。Q1、K1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评标委员会在有效投标文件中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注:本工程投标时不需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但中标人中标后应按有关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提交给招标人。
8、本项目投标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网上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本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答疑、澄清及补充文件均在网上以电子版形式发布,投标人通过登陆网上招投标系统平台下载,对于后期的补充文件、澄清的发布,招标人原则上不再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安排专人及时查看、下载相关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费用在参加资格预审时以现金形式统一缴纳(本项费用售后不退)。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与网上投标,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陈超联系,电话:1377370470。(注:投标人应在网上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和光盘备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自行录入数据库并经公示的资格审查材料的链接,而无需再提供资格审查材料的原件,资格预审文件中要求的承诺书需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原件扫描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9、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淮安区招投标网上发布。
10、其它说明:
(1)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元,本项目投标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aztb.gov.cn) “新会员专区”,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12日14时30分,地点:网上递交,其余资料递送至淮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安区华西路63号)开标一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接收。
(4)本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6月6日
11、建设单位联系人:徐力军
联系电话:0517-80822070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淮阴区北京东路30号(淮阴宾馆四楼);
联系人: 朱工、贺工;电话 : 0517- 85829980;
招标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 (印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O一六年五月三十一日
联系人
电话
联系人
电话
招标公告
编号:
1、淮安区经十路南延新建工程根据淮安市淮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淮发改审字[2016]53号文批准,进行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已落实。现决定对该工程淮安区经十路南延新建工程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受淮安市淮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江苏广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3、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
(1)工程建设地点:淮安区内,关天培路至237省道之间;
(2)建设内容:经十路南延全长约350米,宽42米。总面积约14700平方米,铺设沥青砼路面、雨污水管道,建设公交站台、路灯、绿化等设施;
(3)建设规模:总投资约990万元;
(4)招标范围:道路、管网等工程施工(具体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
(5)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6)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7)工程款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以后,分期还本付息,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利息按单利计算。分期还本期限及比例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支付工程款审核价款(审核没有完成前按合同价款)的40%(不计息),第15个月付30%及利息,第27个月付30%及利息(如审计报告未出,暂停支付);
(8)信誉保证金:工程资格预审前,投标单位向建设单位(淮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定账户上汇入信誉保证金270万元(账户:淮安楚州住房贷款担保有限公司;帐号:3208280361010000028045;开户行:江苏淮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鼓楼支行)。投标人须持淮安楚州住房贷款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收据原件参加资格预审,否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接收,换取收据地址:淮安区太清观街4号(交通局西侧巷内),电话:0517-85966586。资格预审未通过,一周内退还,不计息。
未中标单位于公示结束一周内退还信誉保证金,不计息。中标单位信誉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含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工程进度予以退还:完成雨污水管道施工退还100万元;完成12%灰土施工退还80万元;完成水稳层施工退还60万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3个月后退还剩余30万元。如因业主原因,工程中标后三个月内不能开工,则退还200万元,中标后六个月内不能开工,则全额退还,待开工后再行补交。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4、本招标工程共分为壹个标段。
5、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6、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企业的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并提供有效的企业2014年度或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并提供2014年度或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4)资格审查材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5)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
(6)企业提供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含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并提供2015年1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7)拟派选项目部主要成员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并在有效期内)、技术负责人1人(需具有5年以上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并提供建设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施工员1人(施工员证书)、安全员1人(安全员证书)、质量员1人(质量员证书)。注:①省外企业人员必须通过江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省资格核验。②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均需符合苏建建管[2014]701及其相关文件要求。
(8)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9)对本工程不转包、违法分包承诺(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10)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11) 拟选派参加本工程的授权委托人是本单位在职员工;(被授权委托人须持有被授权委托书及居民身份证,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企业2015年1月1日以后任意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12)本工程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13)其它条件详见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
注: ① 如企业有关证书在年检,需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②关于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的说明: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工作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资格预审结束后统一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及资格预审结果一并报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经查询后发现投标申请人或其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在三年内(按行贿案件判决生效之日起至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日计算)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应取消资格预审合格资格。
7、评标办法:该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定标。
本项目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有下述两种,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其中一种方法。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抽取范围为50%、55%、60%、65%、70%;K1 的抽取范围为 95 %、96%、97%、98%;K2 的取值为93%。Q1、K1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评标委员会在有效投标文件中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注:本工程投标时不需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但中标人中标后应按有关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提交给招标人。
8、本项目投标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网上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本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答疑、澄清及补充文件均在网上以电子版形式发布,投标人通过登陆网上招投标系统平台下载,对于后期的补充文件、澄清的发布,招标人原则上不再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安排专人及时查看、下载相关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费用在参加资格预审时以现金形式统一缴纳(本项费用售后不退)。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与网上投标,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陈超联系,电话:1377370470。(注:投标人应在网上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和光盘备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自行录入数据库并经公示的资格审查材料的链接,而无需再提供资格审查材料的原件,资格预审文件中要求的承诺书需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原件扫描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9、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淮安区招投标网上发布。
10、其它说明:
(1)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元,本项目投标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aztb.gov.cn) “新会员专区”,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12日14时30分,地点:网上递交,其余资料递送至淮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安区华西路63号)开标一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接收。
(4)本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6月6日
11、建设单位联系人:徐力军
联系电话:0517-80822070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淮阴区北京东路30号(淮阴宾馆四楼);
联系人: 朱工、贺工;电话 : 0517- 85829980;
招标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 (印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O一六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