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南关区2012年廉租住房项目外网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ZQH-ZB-2016250GC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南关区2012年廉租住房项目已由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春市南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外网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长春市南关区2012年廉租住房项目外网工程。
2.2工程概况:本工程投资额约183.00万元。
2.3建设地点:长春市前进大街以东,丙五十三路以南,丙五十四路以北,丙六十六路以西。
2.4招标范围:长春市南关区2012年廉租住房项目外网工程施工,包括:给水、采暖、雨污水外网,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5计划工期:2016年6月30日开工,2017年9月30日竣工。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2.7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年(2013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5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该委托代理人须出示身份证原件),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6月7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到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交易中心窗口投标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6月7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由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第4条要求的报名资料复印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招标投标文件专用光盘每份2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6月23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二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 和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南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李弘迪
联系电话:0431-8196021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普阳街156号
邮政编码:130062
联 系 人:孙英男 赵明
联系电话:0431-89694976,0431-89694069
传 真:0431-89694178
电子邮件:zqh87051086@163.com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普阳支行
账 号:01010120109011574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招标投标管理处
201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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