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吉县兴南棚户区配套基础设施佳美北路改造建设项目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6/6/1 9:49:04 被阅览数: 13 次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20160531G0157
(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吉县兴南棚户区配套基础设施佳美北路改造建设项目已由永吉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永发改【2015】93号文件及永吉县财政局文件永财字【2016】1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永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的内容及标段划分:一标段施工,二标段施工监理。
工程内容: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及照明工程。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
2.2建设地点:永吉县口前镇。
2.3计划工期:2016年07月01日-2016年10月31日,共计123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2施工监理投标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施工监理业绩。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同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无正在监理的施工项目。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投标人在投标前要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到检察机关办理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参与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项目的投标人,一律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lsggzyjy.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6月7日16时止。
4.2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申请人请于2016年6月1日到2016年6月7日到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缴费并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3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施工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24日9时30分,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吉林市解放西路16号政务服务中心八楼806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5.22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施工伍万元,施工监理伍仟元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交纳银行: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务服务中心支行,账户名称: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号:0720622011015200000267。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东亚经贸新闻报、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lsggzyjy.gov.cn)、吉林市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永吉县口前镇建设路242号
联系人:刘海军
电话:1394321449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东南湖大路与临河街交汇处中海紫御华府25栋2单元1016室
联系人:张金凤
电话:0431-81619186
监督部门:永吉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