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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岳普湖县2015年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公安局片区二期)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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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6-06-01 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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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岳普湖县2015年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公安局片区二期)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
发布时间:2016/5/31发 布 站:喀什地区
联 系 人:张新军 李玉琪联系电话:13325526332 13833188108
工程地址:公安局片区二期
建设单位:岳普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范围:
建筑面积(㎡):0计划投资(万元):0
类    型:施工 监理
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0企业注册资本(万元):无要求
报名起始日期:2016/5/31报名截止日期:2016-06-04 19:00:00
开标时间:
资质要求:
投标人
资质序列要求资质专业等级
  施工总承包企业   市政公用工程   三级及三级以上

资质说明:
(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三级及三级以上)
建造师或总监
建造师/监理师专业
  二级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监理工程师   市政公用工程
招标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喀什地区岳普湖县2015年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公安局片区二期)已由喀发改投资[2015]139、47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岳普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自筹。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喀什地区岳普湖县2015年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公安局片区二期)
2.2建设地址:公安局片区二期
2.3建设内容:完成公安局片区二期住户供水、排水、供热、供电、道路、环卫工程、绿化、围墙、大门、路灯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2.5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6本工程招标共分二个标段,施工及监理各一个标段。
2.7本工程的招标范围如下:
施工招标范围为:本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全部工作内容
监理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施工企业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施工企业报名时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拟用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及其他人员岗位证书、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外地施工企业须提供进疆施工备案手续。(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并携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3.2监理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监理投标人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提供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外地施工企业须提供进疆施工备案手续;(以上证书均为原件并携带加盖公章复印件两套)。
3.3财务要求:良好,近三年的财务报告;信誉要求:近三年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3.4投标单位必须取得当地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到岳普湖县人民检察院备案。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4.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31日至2016年 6月4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4:00时,下午15:30时至19: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到新疆申鑫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喀什分公司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报名要求中的证件原件并携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同时到岳普湖县招标办报名备案,接受监督。电话报名、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的投标单位,按新疆申鑫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喀什分公司报名的通知时间,持单位介绍信到新疆申鑫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喀什分公司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喀什地区建设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岳普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米娜瓦尔
电话:15809986602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申鑫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喀什分公司
地址:喀什市团结路168号辰丰楼
联系人:张新军 李玉琪
电话:13325526332 13833188108
传真:0998-2666111
监督单位:岳普湖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998-6886477
投诉举报地址:岳普湖县纪检委
举报电话:0998-6823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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