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
| 二、采购人:长春市第一中学 |
| 三、工程名称:长春市第一中学其它各类工程公开招标 |
| 四、建设地点:长春市第一中学 |
| 五、工程内容:直饮水设备采购安装 |
| 六、采购预算:本项目的采购项目编号:JM-2015-11-7678-Z01 |
| 采购项目编号 | 预算总额(元) | 预算内资金(元) | 预算外资金(元) | 自筹资金(元) | | JM-2015-11-7678-Z01 | 537500 | 0 | 0 | 537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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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承包方式:大包 |
| 八、质量标准:验收合格 |
| 九、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
| 十、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 十一、踏勘现场:null |
| 十二、答疑会时间:2016 年 06 月 02 日 10 时 00 分 |
| 十三、答疑会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
| 十四、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 五份副本 |
| 十五、发放标书起始时间:2016 年 05 月 31 日 13 时 49 分 |
| 十六、发放标书截止时间:2016 年 06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 |
| 十七、发放标书地址:网上免费下载 |
| 十八、投标开始时间:2016 年 06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 |
| 十九、投标截止时间:2016 年 06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 |
| 二十、投标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
| 二十一、开标时间:2016 年 06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 |
| 二十二、开标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
| 二十三、投标保证金:一个包 5375 元 |
| 二十四、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60天 |
| 二十五、投标人资质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
| 二十六、工程计价方式:一个包 综合单机 |
| 二十七、评标方法:一个包 综合评分法 |
| 二十八、付款方式: | 分期付款 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付90%合同价款,余款10%作为质保金。 质保金分3年返还,返还额度依次为(第一年为质保金额的)4%,(第二年为质保金额的)3%,(第三年为质保金额的)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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