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名称 | “巴中市检察机关监视居住场所”及“南江县人民检察院派驻光雾山检察室”建设工程 施工招标 | 所属行业 | 房屋建筑工程 |
---|---|---|---|
所属地区 | 巴中市 - 南江县 | 工程类别 | 建筑业 |
招标类别 | 施工 | 下载时间 | 2016/6/1 0:00:00到2016/6/7 23:59:59 |
开标时间 | 2016/6/23 9:00:00 |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巴中市检察机关监视居住场所”及“南江县人民检察院派驻光雾山检察室”建设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巴中市检察机关监视居住场所”及“南江县人民检察院派驻光雾山检察室”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南发改审批[2015]317号、南发改审批函[2016]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江县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专项安排及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江县人民检察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南发改审批[2015]317号、南发改审批函[2016]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20151201002)的招标代理机构是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南江县关坝乡。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监视居住场所4400平方米,派驻监察室600平方米;消防设施6000平方米,生活污水处理池2口,地下车库1200平方米,地灾治理(后堡坎护坡)及园林绿化;
2.3计划工期: 3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四川省省外企业须持有《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资质, 近3年至少完成1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具体数量)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6月01日 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16年06月07日 23时59分通过《巴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登录《巴中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6月23日 09时00分,地点为 巴中市巴州区望王路东段447号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巴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南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江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 南江县南口镇光雾山大道朝阳段朝阳路3号
邮编: /
联系人: 余先生
电话: 0827-8222736
传真: 0827-8222736
电子邮件:/
网址: /
开户银行:/
账号: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4号凯乐国际2栋10楼
邮编: /
联系人: 黄先生
电话: 028-85161122
传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帐号: /
2016年0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