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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贵港市高速铁路客运站站前广场A-J轴工程材料试验检验(ZHZB2016-GG-002G)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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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6-05-31 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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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关于贵港市高速铁路客运站站前广场A-J轴工程材料试验检验(ZHZB2016-GG-002G)招标公告
工程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
招标分类:施工招标
工程专业分类: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资金来源构成:财政拨款
详细信息介绍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港市高速铁路客运站站前广场A-J轴工程材料试验检已由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贵发改投资[2012]13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港市市政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贵港市城区。
建设规模:建设广场(A-J轴)总建筑面积33847.6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532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8519.6平方米(最大跨度14米,最大高度10.2米)。配套建设排水、交通照明、设备安装、绿化等设施工程。
上限控制价:1024280.30元。
提交服务成果时间: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完成工程质量检测,每项检测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成果报告,其余检测按工程进度出具检测报告。
招标范围: 贵港市高速铁路客运站站前广场A-J轴工程质量检测及建筑材料试验,包含见证取样类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建筑节能检测等。具体试验检验范围及数量以施工图及有关规范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3.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检测机构。
3.3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范围必须包含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类、建筑幕墙工程检测类、钢结构工程检测类、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类、见证取样检测资质并通过节能试验项目的计量认证(或节能检测资质),并获得省级(自治区)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合格认证CMA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4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中级及以上的工程师职称且具有建筑行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人员岗位证书。
3.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来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检测项目业绩,类似工程检测项目是指: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项目且在该检测项目中含有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建筑节能检测的内容。(须提供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应经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后,方可有资格参加投标。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竞标。联合体竞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竞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竞标。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本项目有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
(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本采购代理机构。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与之相关的投标文件作废。
(4)投标联合体的业绩和信誉按联合体主体方(或牵头方)计算。
(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符合本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条件。但同一专业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应以资质最低的一方为依据。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
4. 投标报名
4.1本项目招标文件由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统一代售,实行无记名方式,只对个人身份登记方式代售。
4.2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代表(简称报名人,下同)请于2016年5月9日至2016年5月13日工作时间(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大厅)报名。
联系人:黄健林,联系电话:0775-2911848。
4.3标书费支付:报名人持本人银联卡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刷卡支付。
4.4标书费金额: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5文件领取:报名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回执单,经核实后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所投标段的投标保证金。投标担保形式:银行转账或电汇。禁止采用现钞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的数额要求如下:
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5.2投标保证金缴纳帐户
5.2.1、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贵城支行
账 号:2116710029200002777
5.2.2、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贵港城北支行
帐 号:45050175009300000011
5.2.3、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贵港桂林路支行
账 号:611968303726
5.2.4、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贵港分行港北分理处
账 号:20455301040007744
5.2.5、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458100100018010125245
5.2.6、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800097502589899
5.2.7、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柳州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60700500000000001459
6、质疑与投诉
投标报名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报名回执单复印件。
7、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招投标监督网(http://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贵港市财政信息网(http://www.ggcz.gov.cn)及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布栏上发布。
9、交易服务单位: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10、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10.1、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0775-4563428
10.2、贵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0775-4229802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贵港市市政管理局

地 址:贵港市仙依路1111号

邮 编:537100

联 系 人:林工

电 话:0775-4571846

传 真:

电子邮箱:

网 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港市港北区龙圣新村三区162号
邮 编:537100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775-6796376
传 真:0775-4365694 
电子邮箱: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1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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