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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新媒体中心项目(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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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6-05-31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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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创建时间:2016-05-31 来源: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新媒体中心项目 已由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南发改五象[2015]24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采购、?施工、 ?竣工验收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南宁市五象新区,五象大道南侧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1.4万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 43864.42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 ?勘察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830天(日历天)。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16年 6月至2018年8月,2018年8月30日前完工交付使用。
招标范围:建设红线范围内的一期工程勘察、设计(设计阶段包括总平方案设计、一期工程单体方案设计、一期工程初步设计、一期工程施工图设计,设计必须经过招标人同意,施工图审图完成后承包人编制工程预算,并由招标人审核)、施工(一期工程)及相关采购,直至分项验收合格及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的工程总承包。
设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建设红线范围内水电管网及总平图、基坑支护、地基处理、建筑(含地上工程外立面)、装饰(室内按毛坯设计,不包含二次精装修设计)、结构、消防、给排水、电气、空调、建筑智能(含综合布线、计算机网络、电视、电话系统)、总平(含铺装、道路、总平水电)、园林景观及绿化、楼宇亮化、人防、场地内道路、海绵城市(如有)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咨询服务及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方案论证、及本项目投入使用所需要的其他设计(设计漏项和缺项由总承包人承担责任)。
施工内容包括施工设计图中所规定的基坑支护、地基处理、建筑(含地上工程外立面)、装饰(包含防火门的安装,不包含二次精装修和标识工程)、结构、给排水(生活给排水工程仅考虑埋管到位及化粪池,不包含泵房工程和水消防工程)、电气工程(仅包含防雷系统及基本照明系统,不包含变配电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动力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室外总平(仅包含场地土方,不包含室外给排水工程、绿化、铺装、道路、安防、外水外电接入、楼宇亮化、室外标识)。通风空调工程、智能工程、电梯工程不在施工范围内。最终施工内容的确定以批准的施工图和招标人同意的预算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须满足建筑行业甲级对应的人员配置要求)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注册咨询师执业资格,高级及以上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高级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有要求。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设计 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 1 家设计单位和 1 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 5月 31 日至2016年 6月 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时,下午 1 时30分至 4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持本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进行现场报名。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由联合体牵头人即设计单位的授权委托人(持联合体成员中牵头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持本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并出示联合体协议书及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4楼)。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6年 5 月 31 日至 2016年 6月 7 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时,下午 1 时30分至 4 时30分,报名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报名回执单,经核实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5.3招标文件获取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4楼)。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6 月 20 日 10 时 0 分,地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4楼),具体根据现场电子屏幕显示的开标地点安排。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为合同金额的5% ,自合同签订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80%。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ztb.gxi.gov.cn/index.htm)、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xzbtb.cn)发布。
10. 交易服务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4楼)
联系电话:0771-5678542,5539841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1-2260298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云景路景晖巷8号

邮编:530028

联系人:覃工

电话:0771-2759086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7层 
邮编:530028 
联系人:温子萱、梁泰毓 
电话:0771-2808916 
传真:0771-2843545

2016 年 5 月31 日

责任编辑:张倩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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