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荣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封丘县潘店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封丘县潘店镇环境整治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封丘县潘店镇环境整治项目
二、项目编号:封财招标采购【2016】049号
三、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概况:封丘县潘店镇环境整治项目,45个村村内垃圾清扫、清理;省、县、乡道路两侧垃圾清扫、清运;坑塘、沟渠内垃圾清扫、清运。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3、服务期限:自签定合同之日起一年
4、项目地点:封丘县潘店镇境内
四、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企业营业执照或有效的登记证书,经营范围须包含道路保洁。
7、具有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许可证或其他清扫保洁服务资质证书。
8、具有10辆及以上自装卸式垃圾环卫运输车(行车证必须注册于本公司,如果是租赁车辆,需出具租赁证明)
9、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出具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 5月30日—— 2016年6月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11:30 下午15:00—18:00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名时现场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壹份(加盖单位公章):
1、法人代表身份证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注:按以上要求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开标时需携带下列证明文件原件以供评标委员会审查: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证书”
(2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许可证或其他清扫保洁服务资质证书
(3)提供10辆及以上自装卸式垃圾环卫运输车行车证(行车证必须注册于本公司,如果是租赁车辆,需出具租赁证明原件)
(4)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出具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封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工业路中段路东),联系电话:0373-8252026。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6月29日上午9:30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封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标大厅
八、采购人:封丘县潘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13782521999
九、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荣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13271589510 0371-86008816
十、本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人民政府网》、《封丘县人民政府网》、《封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等网站上同时发布。
十一、监督单位及联系电话:
封丘县监察局:0373-8292325 封丘县财政局:0373-8280638
封丘县检察院: 0373-8289291 封丘县发改委:0373-8285131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