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教育园区公共租赁住房配套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沁水县教育园区公共租赁住房配套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沁水县教育园区公共租赁住房配套设施工程经沁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沁发改发【2015】14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沁水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补助及县政府统筹解决,工程资金已落实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对该项目的基础设施配套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沁水县教育园区公共租赁住房配套设施工程
2.2招标编号:HCJC-201605001;
2.3统一编码:140521201605240001
2.4建设规模及内容:场区外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包括排洪渠、给水、雨水、采暖、污水等工程。
2.5建设地址:沁水县城西部,沁东路北侧;
2.6建设工期:180日历天
2.7工程投资:418.07万元
2.8 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的施工;
2.9质量要求:达到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质量、安全及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等合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投标人单位执业,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资格审查及开标事宜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30日至2016年6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沁水县综合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沁水县政务大厦二楼)报名;报名的同时发售招标文件。
4.2报名时投标企业须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复印件除外)及两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新换发的资质证书只需提供具有有效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以供查询);(3)规费核准证书;(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项目经理身份证;(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应为本工程项目经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7)项目班子成员:(技术负责人以工程师证为准、质量员以岗位证为准、安全员以安全生产考核证(C证)为准、预算员以造价员证或造价师注册证为准)等有关证件资料;(8)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9)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后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
4.3报名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否则其投标报名不予认可;
4.4 资格审查: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企业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必须提供本公告4.2款所列的全部有效资证原件(注明提供复印件的除外)。
4.5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山西招投标网》、《沁水招投标网》、《太行日报》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沁水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晋城市白水街西段路北白水印象小区8#楼1单元1401室
联 系 人:王凯
电话:0356—888242613353569033
二零一六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