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龟龄岛保护与开发利用示范项目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汕尾市龟龄岛保护与开发利用示范项目工程已由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关于汕尾市龟龄岛保护与开发利用示范工程招投标意见的批复》(汕发改[2015]34号),资金已落实,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汕尾市龟龄岛保护与开发利用示范项目工程施工监理;
1.2、建设地点:汕尾市龟龄岛岸线以上陆域及周边海域;
1.3、建设内容:码头改建、沙滩修复、环岛道路、污水处理站、垃圾中转站、海岛监视监测站、实验中心、综合供水、微电网等工程,工程总造价约9259.98万元;
1.4、本项目施工监理费最高上限价为161.25万元;
1.5、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240日历天;
1.6、监理招标内容: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
1.7、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
2、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港口与航道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
2.3、投标申请人自2010年1月以来至少监理过一项投资额为8000万元以上的工程类似项目业绩;
2.4、拟派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2.5、投标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
2.6、本项目施工监理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3.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如需委托的,委托人须是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且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及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3、投标申请人自2010年1月以来至少监理过一项投资额为8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4、拟派驻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加盖执业章)、职称证、第二代身份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3.5、拟派驻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必须一人一岗,且为本企业员工,其中:专业监理工程师3名(市政公用1名、机电1名、港口与航道1名)、监理员4名的有效岗位证及第二代身份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3.6、以上人员近三个月由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单位缴费明细原件。
3.7、投标申请人自投标申请之日算起前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的声明原件。
以上资料应按顺序逐页复印装订成册一式二份(所有纸张为A4纸,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相符”,提供原件核对),封面应注明“汕尾市龟龄岛保护与开发利用示范项目工程施工监理报名资料”投标申请人全称(需加盖公章)、联系人姓名、电话及传真号码。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同时不接受其他任何证明或替代资料,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缺陷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报名资料符合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同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报名时间和地点:
4.1、报名时间:2016年5月30日至 6月3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4.2、报名地点: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尾市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附楼)。
5、根据《关于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汕检发预字[2011]第13号)的要求,招标人将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的投标申请人自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日前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如查询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申请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民营经济报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招 标 人:汕尾市海洋与渔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汕尾市信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汕尾市城区大马路181号 地 址:汕尾市城区文明北路玉台山居B栋1梯
邮 编: 516600 邮 编: 516600
联 系 人: 陈先生 联 系 人: 林先生
电 话: 0660-3256011 电 话: 0660-3292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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