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购置设备进行纺机喷涂技改项目 | 罗溪镇汤庄桥26-2号 | 常州市第八纺织机械有限公司 | 苏州科太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36000万元,在罗溪镇汤庄桥26-2号现有厂房内,建设喷漆流水线,实施纺机喷涂技改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喷涂整经机配件500套,年喷涂经编机配件70套的生产能力。 | 1、废水: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无工艺废水产生,不新增生活污水。 2、废气:抛丸粉尘采用滤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大型喷漆线试剂擦拭废气、调漆废气和喷漆废气经“活性炭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大型喷漆线烘干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与烘干炉柴油燃烧废气一起排放;小型喷漆线试剂擦拭废气、调漆废气与经活性炭过滤棉处理过的喷漆、补漆废气进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小型喷漆线烘干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与烘干炉柴油燃烧废气合并排放;通过加强通风来减小无组织排放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 3、噪声:对场内主要噪声源合理布局,有针对性地采取可靠地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 | 目前未收到反对意见。 | / |
公示期限 | 2016年5月27日至2016年6月2日,共5个工作日 | |||||||
反馈意见方式 | 联系人:项目管理处 联系电话:0519-85163087、85177984 传真:0519-85163087 | |||||||
听证权利告知 | 自公示起五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