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1.1招标人名称:衡阳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2招标人地址:衡阳市解放大道27号
2.比选条件
衡阳市雨母湖路新建工程项目经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衡发改备【2015】8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现采用公开比选方式,选定招标代理机构,承担该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
3.项目概况与招标代理范围
3.1 项目地点:衡阳市雁峰区、蒸湘区。
3.2 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总投资约为2.9亿,其中建安工程费约1.9亿。项目全线按城市次干道标准建设,总长3.364公里,道路宽度为40米,设计速度为40Km/h,设计标准为城市次干道,主要工程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雨污排水、涵洞工程、电力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等。
3.3 建设工期为18个月。
3.4 项目投资范围
本项目投资范围为项目建安工程费用(以财评控制价为依据)。
3.5 招标代理范围:工程施工及监理的招标代理工作。具体代理任务在招标代理合同中明确。
3.6 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参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3]18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定办法》中的综合评估法执行。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前1-3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质, 衡阳市外的招标代理机构须在衡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管部门登记备案。
4.2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以检察机关报名当月查询的行贿档案纪录查询证明为准,须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
4.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招标专职人员证。
5.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招标代理比选的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2016年5 月 27 日~2016年 5 月 30 日上午9:00到11:00,下午15:00到17:00(节假日、公休日休息)由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须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无行贿档案纪录查询证明原件到衡阳市有形建筑市场管理中心(衡阳市船山路20号建设大厦一楼)获取比选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 6 月 3 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地点为衡阳市有形建筑市场管理中心(衡阳市船山路20号建设大厦三楼),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开标。
6.2 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拟任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委托人须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人员的专职人员证等原件参加开标。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监督机构
本项目招投投标行政监督机构为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衡阳市建设工程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阳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解放大道27号
联 系 人:胡先生
联系方式:0734- 8348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