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海口市美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海口市美兰区2016“双创”小街小巷提升改造工程和海口市美兰区公共文化馆、图书馆、档案馆项目及海口市美兰区公共文化馆、图书馆、档案馆项目(二次装修及专业设备采购)PPP项目(以下简称为海口市美兰区“双创”PPP项目)(项目编号:NBDWHN-2016-048)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你单位已通过海口市2016年政府投资计划PPP项目意向社会资本库资格审查,现邀请你单位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1.项目名称:海口市美兰区2016“双创”小街小巷提升改造工程和海口市美兰区公共文化馆、图书馆、档案馆项目及海口市美兰区公共文化馆、图书馆、档案馆项目(二次装修及专业设备采购)PPP项目
2.项目编号:NBDWHN-2016-048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授权主体: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

5.项目实施机构:海口市美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项目基本情况

6.1项目建设内容:
(1)小街小巷:海口市美兰区辖区内700条小街小巷(包括万恒路和春华路)进行改造,包括路面、排水、路灯及绿化等内容;

(2)公共文化馆、图书馆、档案馆:1栋8层的公共文化馆、图书馆综合楼及1栋11层档案馆,两栋建筑中间部分通过2层观演厅衔接,总用地面积7144.40㎡,总建筑面积19400㎡。其中公共文化馆建筑面积6000㎡、公共图书馆建筑面积3000㎡、档案馆建筑面积6500㎡,地下建筑面积3900㎡,以及场地平整、围墙、挡土墙、道路、绿化、停车场、区内道路等;
(3)公共文化馆、图书馆、档案馆二次装修及专业设备采购。

6.2项目投资规模:本项目总投资49,935.00万元,工程建安费用为40,254.60万元。其中,小街小巷改造项目总投资为34,519.49万元,新建公共文化馆、图书馆总投资为8956.40 万元,档案馆项目总投资为6459.11万元。(最终投资额以市财政部门评审结果为准)
6.3项目经营期限:综合考虑整体:(1)小街小巷为11年(不含建设期6个月),自小街小巷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2)文化馆和图书馆为10.5年(不含建设期12个月),自文化馆和图书馆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3)档案馆为10年(不含建设期18个月),自档案馆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6.4投资回报机制:本项目社会资本取得投资回报的资金来源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
6.5项目运作模式: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确定成交社会资本,采取BOT运作方式(建设-运营-移交),由成交社会资本按照法人治理结构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1 亿元,其中:海口市美兰区招商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代表政府股权出资10%(1000万元),其余(9000万元)资金由成交社会资本出资。项目公司在合同期内负责本项目的融资、建造、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职责,合同期满后将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无偿移交给政府。

7.供应商(社会资本方)资格要求
7.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要求;

7.2供应商必须为“海口市2016年政府投资计划PPP项目意向社会资本库”成员;
7.3供应商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以营业执照为准),或公司2014年年末净资产不低于3亿元(含本数,以审计报告为准);

7.4业绩要求:近五年内(2011年6月-2016年5月)至少承接过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含本数)人民币的建筑或市政及公共服务项目的投资、建设、施工或运营业绩。(以合同为准,包括绝对控股或全资子公司的业绩)
7.5企业合规及信用

①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成立的独立企业法人(不接受以分支机构为代理人的申请)。
②不接受外商独资企业或外商控股企业的申请。

③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等。
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本项目投标期间未被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明令取消、暂停、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有效期内。

⑤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7.6对联合体的要求

①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能超过2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中标后,其各成员组成、股权比例、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不得改变。
②联合体的牵头单位需同时满足上述7.1、7.2、7.3、7.4、7.5项要求。

③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满足上述第7.5项要求。
7.7具有参投资控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8.报名事项及采购文件获取办法
8.1时间:自2016年05月27日起至2016年06月02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8.4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需携带的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本人来报名须带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8.5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

8.6未按规定获取的磋商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社会资本自负。
9.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9.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06月06日09时00分。
9.2开标时间: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9.3递交响应文件和开标地点: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会议室(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建安大厦附楼,详见会议室标示),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9.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申请文件,不予接收。

10.采购信息发布媒介
10.l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

10.1.1 中国政府采购网 ;
10.1.2海南省人民政府网 (http://www.hainan.gov.cn/code );

10.1.3海口市人民政府网 (http://www.haikou.gov.cn);
10.l.4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kcein.com)。

10.2有关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 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方。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11.公告期限

本项目采购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12.磋商保证金及其数纳方式

磋商保证金金额为¥1000000元(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磋商保证金形式:银行电汇。

13.采购程序
13.1 通过竞争性磋商评审出成交候选人排名顺序。

13.2项目实施机构组建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小组按照成交候选人排名顺序, 依次进行谈判。
13.3确认成交人, 签订 PPP项日合同草案或 PPP项目合同框架。

13.4成立项目公司, 签订 PPP项目合同。
13.5本项目合同必须经海口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方可生效。

14.采购人、釆购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14.联系方式
14.1采 购 人:海口市美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海口市振兴路8号312室
联 系 人:吴小梅


采 购 人:海口市美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0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