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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双岗路改造工程设计(方案、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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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6-05-26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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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双岗路改造工程设计(方案、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安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委托,现对安庆市双岗路改造工程设计(方案、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编号:GC-AQ-2016-128

1.2 项目名称:安庆市双岗路改造工程设计(方案、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1.3 项目概况:双岗路改造工程设计范围为菱湖北路至市府路,设计全长约1100米,红线宽度暂按25米实施,项目投资估算 1100 万元(不含城市高架建设费用)。

1.4 最高投标费率:施工招标控制价的2.7%

1.5 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方案设计、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工程勘察及测绘)及后续跟踪服务。

1.6 设计周期:33日历天。[其中:项目建议书4日历天(审查后调整时间不超过3日历天);可行性研究报告4日历天(审查后调整时间不超过3日历天);初步设计7日历天(审查后调整时间不超过3日历天);施工图设计9日历天]

1.7 设计要求:

1设计应包括道路交通组织设计和交通安全管理设施的设计,交叉口应结合相交道路交通特点合理确定交叉口通行范围及进口车道数设置,条件许可时,应考虑交叉口车道数的展宽;依据总体规划及各专项规划,同步设计道路下各管线,做好管线综合设计;

2、设计应包括道路、排水、绿化、管线综合、交通设施、消防设施、照明设施、环卫设施、公交设施、路名牌及各路口衔接等一切道路建设必要内容;

3、设计需包含城市高架方案规划,并综合论证城市高架方案的可行性,若高架方案经规划批准,则按中标费率调整相应设计费用,若未通过批准,则酌情给予部分补偿;

4、设计方案需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1.8 招标类别:市政-设计

1.9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

2.2 资质等级: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道路或给排水或桥梁或道桥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4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 ( 20111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市政道路(含高架桥)设计业绩。

2.5 其他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资金、技术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能力。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只接受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已审核通过的网员报名,未入库的单位请尽快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免费申报加入投标企业诚信库,以便进行网上报名,详见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aqzbcg.org)重要通知栏目中“关于尽快注册投标企业会员的通知”,联系电话:0556-59912050556-5991200,联系人:韩玥、苏文姬。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3.2投标企业诚信库的投标人可于 2016 5 26 日至 2016 6 2 18:00前登陆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183.167.246.178:8605/TPBidder)进行网上报名和工本费缴纳。缴费成功后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含澄清和补充说明等)。

3.3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工本费:人民币400/套,售后不退。(费用支付如有疑问,请咨询:0556-5991180,联系人:陈功)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ct.org.cn)、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aqzbcg.org)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联系人:武惠梅

地址: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土地交易部(安庆市龙山路215号)

电话:0556-5991158

传真:0556-5991165

7.其他说明

7.1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委员会针对本项目特点,结合招标人需求,对投标人资质等项进行评审。具体审查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7.2中标人属外省、市企业的,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须到行业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7.3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放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日3日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或书面送达,加盖单位公章)通知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在报名系统“填写投标信息”中点击“撤销报名”。弃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书面弃标通知的,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将给予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披露。

7.4 投标申请人的联系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在招投标过程中必须保持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7.5、本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遗、补充说明等内容均通过投标电子平台发放,各投标人需通过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陆后查看。请务必随时关注,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下载相关信息对投标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8.投标保证金账户(选择一家银行进行缴费)

8.1  开户行名称:安庆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20000251859210300007132

8.2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集贤路支行

账户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34001686308053008985-0658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 5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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