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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静海县团泊新城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利用一期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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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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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09-02-12 10:40
浏览次数: 607
报价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招标编号:津建交设计[2009]0209号
招标编码:CBL_20090212_1009089942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商业服务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0万元
所属地区:天津
详细内容:
招标备案号:20091020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静海县团泊新城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利用一期工程已由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基础[2009]75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市滨海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市滨海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静海县团泊新城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利用一期工程(八合同)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天津市静海县团泊新城津文路东侧,新建污水处理厂及再生水厂一座,其中污水处理厂规模为2.5万吨/日,再生水厂规模为10万吨/日。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静海县。
2.3 标段划分: 本工程只设一个合同段 。
2.4招标方法: 概念性方案招标,含方案、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2.5设计周期: 2009年3月21日至2009年3月30日(共1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原资质:市政公用行业(排水工程)甲级资质;新资质:市政公用行业(排水工程)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
3.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在报名时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可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天津市工程建设交易服务中心(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3号增1号)2楼窗口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公告发布时间:2009年2月11日16时00分至2009年2月16日16时00分。
5.2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09年2月1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09年2月11日至2009年2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持投标报名确认函、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广银大厦505)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滨海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吴金锁  (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西青经济开发区七支路8号
联系人:高秀娟     电话:23043421    传  真:23043448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徐 钢  (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广银大厦505
联系人:姚刚      电话:58792331     传  真:58792335
日期:2009年2月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
电话: 24538408  传真:24538403
电子信箱: tjjszbz@126.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招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受理负责人:汤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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