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雄市崇贤大道扩建工程项目
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工程概况
1.招标人名称:南雄市城北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批准部门及批准文号:南雄市发展和改革局(雄发改资[2016]22号)。
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4.招标项目名称:南雄市崇贤大道扩建工程项目。
5.招标项目内容及范围:南雄市北起新G323线,南接环城东路的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通信工程、电力工程。道路范围的管线包括雨水、污水、给水、电力、燃气及交通、照明通信管道等工程的勘察、设计(含审图)、施工(详见初步设计方案图)。
6.招标项目规模:本项目道路总长1452.15m,道路红线宽度为26m,双向四车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
7.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向韶关农业发展银行融资,融资建设资金由市财政列入政府中长期公共预算。
8.招标项目实施地点:南雄市北起新G323线,南接环城东路。
9.招标项目实施期限:270日历天(勘察、施工图设计60日历天;施工工期210日历天)
10.招标项目估算投资:本次招标估算投资约人民币3437.23 万元。
二、投标人须知
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单位须持企业介绍信原件(介绍信写送交单位:“南雄市城北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并注明投标工程名称、委托报名人及其身份证号码,,介绍信原件不需装订入报名资料中)、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组成联合体时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成联合体时,各方均需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组成联合体时,由具有相应勘察、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分别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施工企业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并每页加盖公章,如联合体投标只需加盖牵头人公章)购买招标文件,同时缴纳交易中心报名费100元/宗。
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 元,设计任务书每份售价500元,均售后不退。
3.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及条件:
3.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是单一独立法人或由两家及以上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必须注明其中一家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中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分别不得超过一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进行本项目的投标。单一独立法人必须至少同时具备以下①~③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后必须至少具备以下①~③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①资质:
①施工资质要求: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同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设计资质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③勘察资质必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2拟委派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执业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证书已过有效期的已按规定办理延续注册申请或提供有效继续教育证明)【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广东省以外的投标单位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执业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证书已过有效期的已按规定办理延续注册申请或提供有效继续教育证明)】和中级工程师以上(含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市政类);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执业资格证书和市政路桥类专业中级工程师以上(含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勘察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
3.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正式启用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的通知》(粤建市函【2015】1466号)文要求,中标单位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报建开始之日起将被广东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锁定,直至本项目竣工验收止解锁。
3.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规定,广东省以外的外地企业还需提供在广东省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的登记信息情况打印件(组成联合体时指联合体各方)。
3.5按照《关于实施<韶关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施办法>的函》(韶检发[2013]96号)的要求,参加本工程投标的申请企业(组织联合体时指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组织联合体时指联合体各方)、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在本次开标前必须向本企业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或者南雄市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取得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投标单位如需向南雄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的,请登陆南雄市人民检察院网站“检务公开”栏目【http://www.gdnx.gov.cn/website/deptwebsite/0899/Index.jsp】下载最新的查询表格,查询的具体要求和时限等事项已变更,若有疑问请咨询:0751-3936124)。
4、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组织联合体时指联合体的牵头人)或者其授权委托人必须准时参加本工程开标会。若由于投标人原因,法定代表人(组织联合体时指联合体的牵头人)或者其授权委托人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的,或未当场出示本人身份证的,或所提供身份证无效的,作自动放弃投标权处理。
5、在规定的截标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以及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家时,重新组织招标。
6、本招标公告内容可同时在韶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haoguan.gov.cn)查询、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查询。
附件: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__________(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名称)作为投资人除负责本协议第2条的工作外,还负责承担全部工程的工作;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承担工作;……。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各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
年月日
三、有关计划时间安排
1 | 公告时间 | 2016年5月25~31日 |
2 | 投标报名时间、地点(报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及设计文件) | 2016年6月1日,9:30~11:30,14:30~16:00 南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市新城沿江东路143号住建局五楼) |
3 | 书面招标答疑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地点 | 2016年6月6日,上午10:00前 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韶关市工业东路24号东枫花园二期A座二层) |
4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 | 2016年6月23日,上午9:00~9:30 南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市新城沿江东路143号住建局五楼) |
5 | 开标时间、地点 | 2016 年6月23日,上午9:30 南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市新城沿江东路143号住建局五楼) |
6 | 招标人、联系人、联系方法 | 南雄市城北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51-3887223 |
7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方法 | 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邹代锋、张伟英 电话:0751-8616600 传真:0751-8616600 电子邮箱:jsgszbb@163.com |
招标人:南雄市城北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