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涪陵区餐厨垃圾处理工程由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涪发改委发【2015】27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环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重庆市环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重庆市涪陵区餐厨垃圾处理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涪陵区荔枝街道乌江村(涪陵区生活垃圾填埋场旁)
2.3项目建设工期:约18个月。
2.4招标范围:涪陵区餐厨垃圾处理工程施工设计图及变更设计所包含的工程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设备监理服务以及工作范围虽不在本工程范围内,但为保证本工程的顺利完成需要实施的其他工程,如红线外市政管线接驳、场外道路修建等, 构成本工程或完成本工程需要实施的其他工程,如边坡处理工程等全过程监理。监理服务内容包括对整个工程的进度、质量、造价、安全、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等实施控制与协调。
2.5监理服务期:本工程施工起至工程竣工审计完毕且缺陷责任期满为止;如有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预见因素导致工程延期,则监理服务期顺延,费用不增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综合监理资质,并具有相关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25日起,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及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 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招标文件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为准, 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公开挂钟时间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及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重庆市环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人和黄山大道东段174号 | 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260号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龚老师 | 联系人: | 彭女士 |
电话: | 023-67886869 | 电话: | 023-67461833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涪陵区餐厨垃圾处理工程由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涪发改委发【2015】27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环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重庆市环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重庆市涪陵区餐厨垃圾处理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涪陵区荔枝街道乌江村(涪陵区生活垃圾填埋场旁)
2.3项目建设工期:约18个月。
2.4招标范围:涪陵区餐厨垃圾处理工程施工设计图及变更设计所包含的工程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设备监理服务以及工作范围虽不在本工程范围内,但为保证本工程的顺利完成需要实施的其他工程,如红线外市政管线接驳、场外道路修建等, 构成本工程或完成本工程需要实施的其他工程,如边坡处理工程等全过程监理。监理服务内容包括对整个工程的进度、质量、造价、安全、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等实施控制与协调。
2.5监理服务期:本工程施工起至工程竣工审计完毕且缺陷责任期满为止;如有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预见因素导致工程延期,则监理服务期顺延,费用不增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综合监理资质,并具有相关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25日起,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及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 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招标文件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为准, 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公开挂钟时间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及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重庆市环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人和黄山大道东段174号 | 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260号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龚老师 | 联系人: | 彭女士 |
电话: | 023-67886869 | 电话: | 023-674618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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