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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省道至盱眙新港口疏港公路项目(交通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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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6-05-24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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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331省道至盱眙新港口疏港公路项目(交通工程)

   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331省道至盱眙新港口疏港公路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盱眙县港口产业园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路线起于规划的盱眙港口产业园新港北路,路线向南延伸,终于331省道,总体呈南北走向,路线全长约2.962km,为一直线。设计标准:一级公路城镇断面,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36m,建安费约为8000万元。

   2.2监理服务期

   监理服务期为35月(其中施工阶段(含准备阶段)监理服务期为11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

   2.3监理机构设置

   本工程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

   2.4标段划分

   本次监理招标分为1个标段,负责工程施工监理,监理主要工程内容为路基、路面、桥梁、涵洞、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绿化及环保设施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或住建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2业绩要求

   2013年5月1日至今(交(竣)工验收时间)至少承担过1个单项监理合同额不少于100万元道路工程的施工监理(须提供项目评定书)。

   3.1.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工程造成重大影响(如实提供信誉承诺函)。

   (2)投标人未被交通运输部或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投标人不存在《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苏交监察〔2007〕13号)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如实提供信誉承诺函)。

   (3)投标人2013年以来未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合同纠纷被交通运输部或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通报批评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如实提供信誉承诺函)。

   (4)投标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理2013年以来均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出具日期应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1.4总监理监理工程师要求

   (1)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道路与桥梁专业)。

   (2)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2013年5月1日至今(交(竣)工验收时间)至少担任过1任单项监理合同额不少于100万元道路工程的驻地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项目评定书)。

   3.1.5其他人员配置及要求

   本次招标的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人员至少还包括:道路结构监理工程师1名、试验检测监理工程师1名、计量监理工程师1名(可由其他人员兼职)、测量监理工程师1名、安全监理工程师1名(可由其他人员兼职)、环保监理工程师1名(可由其他人员兼职)、试验员2名、监理员2名,总人数不少于8人。

   3.1.6其他资格要求

   1、提供本项目拟投入的所有人员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和2015年4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2、本项目拟投入人员的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必须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人事厅)或省交通运输厅颁发。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况,只接受最先报名的公司,其他相关公司的报名不予认可。如报名时未发现,开标时发现的,投标文件均不予接收;评标时发现的,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以上材料复印件必须装订入投标文件中,原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供招标人及评委核查,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不再接受任何资料。凡是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原件核对的材料,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提交,否则其复印件按无效文件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6年5月23日至2016年5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一楼大厅报名(盱眙县淮河东路108号),持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②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③本招标公告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招投标管理中心:钟玲0517-88220123。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6月13日9时30分,地点为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盱眙县淮河东路108号)。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收据(均须原件),按时出席开标会,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招标控制价(最高控制价)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盱眙县港口产业园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盱眙县古桑乡磨涧村村委会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517-88285108

   招标代理: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济南路3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517-83688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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