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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环境保护局南海区污染源自动监控同城互联网络租赁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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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6-05-24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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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一、采购单位:佛山市南海区环境保护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南海区污染源自动监控同城互联网络租赁项目

、采购预算金额(元):839600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经过多年的建设,目前,佛山市南海区已初步建成一个点面结合、测控一体、市区联网的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网络体系,涉及发电、污水处理、印染、玻璃、陶瓷、皮革、电镀等重点监控行业,在污染物总量减排、环境监督执法及排污收费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污染源自动监控网络是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企业现场端与环保部门平台端之间的数据交换。南海区污染源自动监控网络于2006年按照《转发市环保局关于佛山市污染源两级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建设计划的通知》(佛府办〔2003〕213号)有关要求,开始投入大量人力和物力,委托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区分公司搭建,并在2008年完成优化改造,目前已构成一个市区互联互通、分片区管理、点对点、安全性较高的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专用网络。

污染源自动监控网络建设包括企业现场端网络通讯电路租赁、监控中心主光纤租赁、网络架构设计搭建,以及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等,目前企业现场端网络通讯包括ADSL电路67条(带宽512KB)和光纤电路41条(带宽2M),以及1条监控中心主光纤(带宽80M)电路租赁,具体网络架构如下:

(一)南海区污染源自动监控网络按照镇(街道)划分为8片区(罗村为一个片区),分别设置8个VLAN,每个VLAN单独分配一段IP地址,每个VLAN通过南海区环境监控中心主光纤电路联网接入南海区环境保护局机房。

(二)南海区机房部署网络三层交换机,作为自动监控网络中心交换,用于连接南海区环境监控中心主光纤电路和各应用服务器,通过该三层交换机与企业现场端和市环境监控中心进行互联互通。

(三)南海区环境监控中心与佛山市环境监控中心通过一条VPLS电路连接进行连接,实现互联互通,该电路在南海区内使用一个VLAN通过南海区环境监控中心主光纤电路与南海区环境保护局机构三层交换机连接。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

(二)说明:

南海区污染源自动监控网络是佛山市南海区环境保护局于2006年按照《转发市环保局关于佛山市污染源两级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建设计划的通知》(佛府办〔2003〕213号)有关要求,由佛山市环保部门统一委托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区分公司搭建。鉴于现有污染源自动监控网络的重要性,且数据不能中断,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本项目,以确保自动监控网络传输正常。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如更换网络运营商,会导致重复投入建设,不符合实际。由于目前我区污染源自动监控网络基础设施(包括网络通讯主光纤、现场端有线链路、现场端通讯设备等)已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如更换网络运营商,须重新搭建污染源自动监控网络,导致网络基础设施重复投入建设,且重复投入建设费用较大,不符合实际。

(二)如更换网络运营商,需重新搭建污染源自动监控网络,在重新搭建自动监控网络期间,会导致污染源自动监控网络中断,所有自动监控数据(包括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数据)将无法上传,以致数据传输有效率不达标,严重影响我区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和环保责任制考核等。

(三)鉴于污染源自动监控网络是由市环保部门统一要求搭建,不同运营商的网络是不能互联。如更换网络运营商后,南海区污染源自动监控网络将无法与市自动监控网络直联,导致市环境监控平台、自动总量控制平台和国发软件等无法接收我区自动监控数据,不符合市环保部门有关要求。

为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项目建设,满足纪检监察部门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进行采购。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综上所述原因,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南海区污染源自动监控同城互联网络租赁项目。
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区分公司

2.供应商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北82号(原南海大道112号)
七、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专家1姓名:王方连工作单位:佛山科学技术学院职称:副教授

意见: 详见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2.专家2姓名:梁汉生工作单位:南海区政府办公室职称:高工

意见:详见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3.专家3姓名:刘建平工作单位:佛山广播电视大学职称:副教授

意见:详见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本项目是南海污染源自动监控同城互联网络租赁项目,现有污染源自动监控网络需要高度稳定可靠,中断率要求极低,以及故障后处置时间要求迅速,为确保现有基础设施的完整性,避免重复建设(因原有监控网络已完成并投入使用),保证环境自动监测数据的连续性、稳定性及数据互通。

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活动,以顺利完成本项目的采购工作。

八、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6年5月25日至2016年5月31日止。

九、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佛山市南海区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7-86291770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12号永丰大厦8楼(佛山分公司)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205202-8005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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