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潜在投标人: 本招标项目崇左宏湖-一品6#楼土建工程施工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关于崇左宏湖?一品项目核准的批复、关于崇左“宏湖?一品”项目法人变更的批复(崇发改投资[2013]12号、崇发改投资[2014]5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西宏湖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招标文件进行更改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崇左宏湖-一品6#楼土建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A4500000001000103001 二、补充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9.3低价风险保证金… 账户名称: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左友谊大道支行 银行账号:45001598054059556677-0006。 更改为: 10.9.3低价风险保证金… 账户名称: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左支行 银行账号:8000917734666631599 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将低价风险保证金递交证明添加到“资格审查部分”的“其他要求材料”中。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3.1 | 履约担保 | □否□是 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备注:提倡使用银行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280万元【备注:上限为合同价款扣除建安劳保费、发包人材料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10%】 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5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备注:此处约定应与合同专用条款第3.7条一致】。 |
更改为:
7.3.1 | 履约担保 | □否√是 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 履约担保的金额:约280万元【备注:上限为合同价款扣除建安劳保费、发包人材料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10%】 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5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备注:此处约定应与合同专用条款第3.7条一致】。 |
(3)投标人应同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6份(1正5副),装订要求如下: 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分册装订,共分3_册,分别为:资格审查部分、商务标部分、技术标部分。投标文件每册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如单册投标文件过厚(单册厚度超过3厘米),可进行再分册装订,并在各分册文件封面“投标文件”文字次行以“(一)”、“(二)”字样标示。 (4)崇左宏湖-一品6#楼土建工程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营改增版)已上传崇左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于崇左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本工程工程量清单采用“博奥清单计价软件 V17(17.0.01)(营改增版)”软件编制并导出文件后缀名为“.gxzb”的招标工程量清单格式文件,由于各软件公司目前正在进行清单计价软件营改增版本升级,如各投标人在导入招标工程量清单或进行投标报价编制时出现兼容性技术问题,请自行联系清单计价软件公司处理。 (5)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2投标截止时间由“2016/6/6 10:00:00”延期至“2016/6/7 10:00:00”,其他时间相应顺延。 其他所载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宏湖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30号 邮编: 联系人:黄工 电话: 0771-5801575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兴桂源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园湖北路39号 邮编: 530023 联系人:龙兵 电话: 0771-2185254 传真: 0771-2185086 电子邮件: gxxgy2185086@163.com 网址: www.gxxgy.cn
2016年5月23日 | 责任编辑:钟桂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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