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库区防护工程勘察设计Ⅳ标段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16/5/23 阅读次数: 13】【我要打印】【关闭】 | |
招标编号:DTX2016013 1. 招标条件 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初步设计已经水利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和地方财政拨款、企业投资、银行贷款,项目法人为广西大藤峡水利枢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广西大藤峡水利枢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招标已经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备案,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库区防护工程勘察设计Ⅳ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库区防护工程勘察设计Ⅳ标段 2.2项目编号: DTX2016013 2.3建设地点: 广西来宾市武宣县 2.4工程建设任务及规模 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任务为防洪、航运、发电、补水压咸、灌溉等综合利用。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初步设计批复总投资约为357.36亿元,总工期9年。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枢纽工程和水库移民迁安工程。 大藤峡水利枢纽库区防护工程Ⅳ标段为盘龙铅锌矿防渗帷幕工程,工程概况如下:武宣县盘龙铅锌矿区位于武宣县城南东12公里的武宣县桐岭镇盘龙村~湾龙村一带,由翻山和大岭两个矿区组成。初步设计采用防渗帷幕方案在大岭矿区东西两侧进行防护。项目总投资约2.42亿元。 2.5招标范围:盘龙铅锌矿防渗帷幕工程招标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帷幕灌浆试验、地下水水位观测系统建立及提供相应的信息采集、整理和分析等服务。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3. 资格条件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满足下列资质条件: (1)工程勘察: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或冶金行业甲级资质。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2~2014年或2013~2015年)财务状况良好,以近3年投标人财务会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3.3业绩要求近10年(2006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期止)承担过单孔深度100米及以上帷幕灌浆工程勘察设计任务。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3年内(2013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期止)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勘察设计质量责任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5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人员;项目负责人具有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近10年(2006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期止)担任过类似项目的负责人。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由多个单位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须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2)在联合体中承担工程主体设计任务的单位为联合体责任方,且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或冶金行业甲级资质的单位; (3)由联合体责任方之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标段相关的事务; (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它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 (5)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在报名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6)联合体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 3.7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信用档案,并取得《珠江委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审核回执》(查询网址:http://www.pearlwater.gov.cn/gcxxgk/,联系电话、传真:020-87117152)。 不符合上述3.1~3.7款条件要求的投标人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5.招标文件发售事项 5.1报名及获取文件时间 2016年6月2日至2016年6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2:00,13:30-16:30(北京时间,下同)。 5.2报名及获取文件地址和联系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人:黄炎、彭博、胡格川,联系电话:0771-5539841、5539842、5501607。 5.3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符合3.3款规定的工程勘察设计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合同及其它业绩证明材料)。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每页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审验,原件报名时核查后现场退还。 5.4标书费用及支付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贰仟元整(¥2000.00,含图纸及技术资料费),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持银行银联卡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柜台刷卡支付(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日内,报名人凭有效的刷卡支付单和投标报名表到招标代理机构开具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逾期不再办理发票开具手续)。 6.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地点 6.1投标文件的递交为2016年6月30日10:00,地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疑问及答疑以传真形式进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监督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西大藤峡水利枢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网站上发布。 9.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9.1招标人:广西大藤峡水利枢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西桂平市北江桥头广西大藤峡水利枢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前方营地 邮政编码:537200 联系人:陈工 电话:0775-3318020 传真:0775-3318027 9.2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3号水利大厦9层 邮政编码:401147 联系人:揣工 招标人:广西大藤峡水利枢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5月23日 附件: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库区防护工程勘察设计Ⅳ标段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为联合体责任方,、为联合体成员。负责工作,负责工作。 2.联合体责任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的主办和协调工作,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如中标,由招标人与联合体各方签订多方合同书,并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份,送发包人一份,投标报名时提交一份,联合体成员各执份;副本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各执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责任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