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片区整村改造车宋社区安置区项目一标段配电箱采购(主要包括:住宅网点户内箱;通风系统控制箱(柜);机房双电源箱;配电间内配电箱(柜)以及照明箱、公共区域配电箱(柜)等的供货、运输、装卸、保险、元器件安装、调试、检测、验收、保修服务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注册资金人民币800万元及以上(或其它等值外币汇率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的配电箱制造企业(以营业执照为准);
2、投标产品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
3、投标产品具有《青岛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登记证》;
4、上三年度(2013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同类工程业绩(以制造商签订的合同原件为准);
5、注册地在青岛辖区以外的投标企业,须在青岛市行政辖区内有经工商、税务登记的分支机构,具有为招标人提供长期的专业技术及售后服务的能力。
6、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工程分二个标段,投标单位不得兼报二个标段。
2、投标产品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
3、投标产品具有《青岛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登记证》;
4、上三年度(2013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同类工程业绩(以制造商签订的合同原件为准);
5、注册地在青岛辖区以外的投标企业,须在青岛市行政辖区内有经工商、税务登记的分支机构,具有为招标人提供长期的专业技术及售后服务的能力。
6、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工程分二个标段,投标单位不得兼报二个标段。
同类工程界定
企业上三年度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配电箱供货项目。
需要提交的材料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于2016年 05 月 23 日9时至2016年05 月27日16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各一套到青岛市崂山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银川东路27号)报名,报名电话:0532-88993424。
1、崂山区报名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投标人必须在报名登记表上注明投标人注册地址、详细通信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社保证明(网上打印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外地企业须同时提供青岛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
4、投标产品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投标产品《青岛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6、近三年内承担过的至少一个同类项目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且同时提供发包人详细通信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如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注:投标报名须提供第1-6条要求的材料;
1、崂山区报名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投标人必须在报名登记表上注明投标人注册地址、详细通信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社保证明(网上打印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外地企业须同时提供青岛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
4、投标产品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投标产品《青岛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6、近三年内承担过的至少一个同类项目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且同时提供发包人详细通信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如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注:投标报名须提供第1-6条要求的材料;
其他说明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壹拾叁万柒仟捌佰 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以电汇或网银的形式缴纳,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或缴纳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规定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2、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发布。
3、本工程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全过程由崂山区公证处现场公证。
2、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发布。
3、本工程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全过程由崂山区公证处现场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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