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中生长春公司老区整体搬迁改造项目施工监理
国药中生长春公司老区整体搬迁改造项目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项目编号:GMGITC-JL-160507/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药中生长春公司老区整体搬迁改造项目已由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以长高发改字[2016]7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筹资金,出资比例100%,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施工监理
2.2工程建设地点: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路1616号;
2.3建设规模及总投资:建设规模约为 7600 平方米;土建及安装工程 投资为 1200 万元;
2.4招标监理范围:土建及装饰、公用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给排水工程施工、强弱电工程施工、消防工程施工、室外管网及道路、竣工验收及竣工决算等阶段的监理工作。
2.5施工计划工期:2016年6月20日开工,2017年7月31日竣工,工期407日历天;
2.6监理服务期:2016年6月20日至工程施工全部验收合格完成结束;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人员要求: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总监理工程师1人并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3.2投标单位须具有近三年(2013年、2014年、2015年)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3.3投标单位须具有近三年(2013年、2014年、2015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其文件能够证明近三年不亏损;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3.4、3.5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0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20日至2016年5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持法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真迹的授权委托书(以上证件或材料须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并加盖公章)到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1802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13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236开标室(长春市硅谷大街3333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相应数额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日报报纸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路1616号
联系人:朱先生
电 话:0431-85077189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1802室
联系人:杨小姐
电 话:0431-88018059、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建局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6 年5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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