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本项目经 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眉市发改投〔2016〕 145号 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 眉发改[2016]比选备字8号 。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 眉山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赤壁西路新建工程(长安路至二环西路) |
建设地点 | 眉山市城区 |
实施时间 | 50日历天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道路全长395米,宽30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
建设资金 | 市财政统筹解决 |
其他 |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设计1 | 完成工程方案审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提供各阶段符合要求的设计成果并通过审查,配合施工及后续相关服务工作。 |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资质(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 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
(3)其他要求: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应提供的相关审核材料:有效身份证以及职称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且加盖本单位公章;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②省外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 ③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最近6个月”是指2015年11月至2016年4月)。 ④采用A方式提交比选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请将提交保证金的银行回单扫描发送到QQ邮箱:1162157364@qq.com,发送后请电话确认是否收到(电话:028-38197926),银行回单必须备注事项:XX工程比选保证金)。 ⑤项目组成人员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外,另需至少配备1名注册建筑师、1名注册结构工程师、1名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1名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1名注册造价工程师; ⑥后续驻场服务人员要求:必须有1 名及以上的项目组组成人员。后续驻场服务人员应与比选申请文件中的派驻人员一致。 ⑦现场材料审查要求:企业需提供①②③④项相关资料进行现场审查;⑤⑥项要求在合同中另行体现 。
(4)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 title="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 )下载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服务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 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 2016年05月20日 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6年05月26日15时00分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 眉山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 工商银行眉山东坡支行
账 号: 2313399229100026720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单位万元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要求 | 工程发包价 | 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 | 备注 |
---|---|---|---|---|---|
设计1 | E.固定价 | / | 42.00 | 2.10 |
六、随机抽取中选人
(1) 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 2016年05月26日15时00分 ,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 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眉山市国土资源局综合楼一楼) 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www.sczbbx.com )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1 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的银行转账回单。
⑧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 眉山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眉山市东坡区彭寿街建设大厦
邮 编: 620020
联 系 人: 罗先生
联系电话: 028-38195442
传 真: 028-38195442
电子邮件(E-mail):
2016年05月20日 (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