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竹溪县汇湾镇公租房建设项目,招标人为竹溪县汇湾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竹溪分公司,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建筑总面积3256.8m²,六层砌体结构,桩基础,半坡屋顶。
2.2建设内容:六层砌体结构基础、主体、装饰施工、强弱电及给排水安装工程
2.3工期: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以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设计图、《工程量清单》为准。
2.5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6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2.7工程安全等级: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投标人具备的资格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相关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本工程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6)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以上职称。
3.2 监理投标人具备的资格
(1)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近三年内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监理经验。
(4)项目总监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最多就近承担两个在建工程项目。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原件)。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2、参加本施工项目的投标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如下资料: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检察院投标企业行贿档案查询函、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建筑专业)。参加监理项目的投标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如下资料: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以上所有证件提供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6年5月20日至2016年5月26日,每日上午8时30分—12时,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到竹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竹溪县城关镇北大街38号原检察院院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每套2000元,监理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须知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6月13日 9时00分,地点为竹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竹溪县城关镇北大街38号原检察院院内)。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6月13日 9时00分在竹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开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竹溪县政府门户网、竹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同时发布。
招标人:竹溪县汇湾镇人民政府
地址:竹溪县汇湾镇
联系人:汤书记
联系电话:13387152233
代理机构: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竹溪分公司
地址:竹溪县城关镇环城北路(灯光球场入口处)
联系人:方女士
联系电话:0719-2888887
2016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