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鸟南岙民宿周边环境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内容:施工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建设单位:嵊泗县花鸟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花鸟南岙民宿周边环境整治工程
工程地址:嵊泗县花鸟乡
工程概况:对南岙码头至招待所沿街两侧及南岙民宿周边环境整治及景观改造。工程造价约 90万元。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一、申请条件:
1、企业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县属企业。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市政三级或市政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含临时建造师)且无在建项目。
3、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企业营业执照 | 真实有效 |
2 | 企业资质 |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县属企业。 |
3 | 进舟企业登记 | 外地企业必须出示进舟登记表,且年审合格 |
4 | 企业、项目负责人经营行为 | 企业、项目负责人无正在受公示的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或三次及以上一般不良行为记录。 |
5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项目经理市政三级或市政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含临时建造师)且无在建项目。 |
6 | 项目负责人近二年承接的项目 | 提供项目负责人手册和《项目负责人二年内在建和已完工程情况表》。 |
7 | 项目班子配备 | 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关键岗位的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安全员)必须配备齐全、持证上岗,且均应有本企业有效的社保证明(近三个月)。如因故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能证明是本企业在职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 |
8 | 诚信承诺 | 投标报名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必须对投标过程的企业行为作出诚信承诺。 |
注:①、项目负责人原承担的合同项目中途变更为其他人的,在该合同项目未通过竣工验收前不得参加本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活动,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竣工验收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包括项目竣工核销记录)为准。
②、投标申请人报名时提供的有关证书、文件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其他要求:
(1) 报名时应携带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报名表和项目负责人工作手册、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 标后管理按舟政办发【2014】114号文件《舟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标后管理规定》执行。
二、有意向者请于2016年 5 月 19 日至 5 月 25 日,每天上午9时00分到11时00分,下午14时30分到17时00分到嵊泗县招投标中心交易大厅(嵊泗县菜园镇育才路4号)报名,逾期不候,节假日不予受理。
三、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人民币(含光盘费200元),售后不退。
单位联系电话:0580-5082228 传真:0580-5089819
联系人: 蒋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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