淖柳公路重卡维修站物流、仓储项目配套(外网)工程建设施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意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报名。
1.项目名称:淖柳公路重卡维修站物流、仓储项目配套(外网)工程建设施工
2.招标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此项目主要目的是为重卡维修站项目一期建设已完成项目1#、2#宿舍楼、食堂、维修车间的功能正常使用,项目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分项工程:给水二次管网、排水管网、采暖管网、电气设备安装、消防工程、道路及场坪、换热站建设、园区亮化工程。
2.2招标范围:重卡维修站项目一期建设项目配套工程供电设施、供暖管网、供排水管网、消防水池及管网、场地硬化、道路硬化、热交换站建设
2.3建设地点:新疆伊吾县淖毛湖镇工业园区
2.4计划工期:60天
2.5质量要求:遵循国家相关行业技术规范与工程质量要求。
3.1投标人一般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工商、税务注册满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经年检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包含本次采购货物的经营权);
(3)经年检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
(4)经年检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
(5)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附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证明其身份、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其中法人授权委托书除标书内体现外需单独提交),如若分公司来投标,需有总公司给予分公司的授权,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次招标中同时投标。
3.2投标人专业资质要求:
(1)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资质以上(含三级)资质,并提供由当地建设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单位必须按照当地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备案)
(2)2年内有类似项目2项以上建设施工的经验和业绩。
3.3投标人报名特殊要求:
投标单位须在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电子采购系统成功注册方可参加投标。(注册地址:zc.guanghui.com/custom)。
3.4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定于2016年5月19日—5月27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10:00—13:30 ,下午15:30-18:00,在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26楼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采中心办公室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以银行电汇的形式递交,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法人委托书、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单位名称: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支行
账 户:1082 0064 4973
开户行号:1048 8100 6127
投标人汇款后,将银行汇款凭证复印,并在复印件上注明投标项目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信息,传真至对应的招标中心。招标中心据此开通标书下载权限。
5. 投标文件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10万元,以银行电汇的形式递交,开标现场不收现金、银行卡。(注:投标保证金必须是投标单位缴纳,不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形式代缴,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单位名称:新疆哈密广汇物流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建行哈密地区分行营业部
帐 号:65001670100052505807
6.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5月30日11:00
开标时间:2016年5月30日11:00
7.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中信银行大厦31楼会议室。
8.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派专人将投标文件递交到上述开标地点,届时请参加投标单位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 本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10.投标过程中如有疑问可联系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李以峰,电话:0991-2363029
投诉受理:广汇集团采购监督部门 投诉电话:0991-2365012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采中心
2016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