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湖镇迴峰岭道路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九龙湖镇迴峰岭道路改建工程招标人为宁波市镇海区九龙湖镇河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为自筹,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镇海区九龙湖镇,工程西起已建水泥道路,东至现状九龙大道
建设规模:道路全长约957m,道路标准断面宽5m,按城市支路设计,设计车速20KM/h,水泥砼路面,道路两侧根据需要设置排水沟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招标范围:道路(路基、垫层、基层及面层)、排水等的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其编制说明。
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招标的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注册建造师(不得超过60周岁)]1名且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且于开标时提交投标单位代为缴纳的2016年1月、2016年2月、2016年3月三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其他要求:
①开标时投标单位及其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审核备案通过。②投标单位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查询人工工资担保在有效期内(企业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外的投标人须在镇海区缴纳人工工资担保,并在开标截止当日处于有效期内)。③投标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依据甬建发[2014]231号文件不得有在建项目。④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不得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⑤投标单位应是“2015年度-2017年度”镇海区规模以下工程项目市政公用工程候选资格入围的施工单位。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内容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19日至2016年5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00 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宁波市镇海区九龙湖镇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持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根据招标(代理)人通知的地点、时间和其它条件领取资料。同时应于下列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交纳3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缴纳截止时间:2016年5月25日16 时00分前(以银行进账时间为准)
缴纳形式:支票、汇票或银行转账
收款人:宁波市镇海区九龙湖镇人民政府
账号:201000050894055
开户银行:镇海农商银行九龙湖支行
联系人:唐海波电话:0574-86530254
地点:宁波市镇海区九龙湖镇人民政府财政所
4.3本项目资格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资料:
(1)有效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的电子信用证页面中施工施工登记情况打印页及项目负责人审核打印页、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
(2)《公共小型项目交易报名单》(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
4.4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对拟派的项目经理的审查按《甬建发[2014]231号》及相关文件执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5月27日9时00分,地点为九龙湖镇招投标中心开标室(九龙湖镇人民政府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www.zhztb.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镇海区九龙湖镇河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18号镇海大厦10楼
联系人:陈工电话:86661526传真:86256410
8.监管部门
镇海区九龙湖镇小型项目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吴军 674166(镇海区府短号) 86533277
9.综合监督部门:
九龙湖镇保廉体系监督管理领导小组 0574-86530808 86530246
公共小型项目交易报名单
建设项目总称 | 九龙湖镇迴峰岭道路改建工程 | ||||||
承包报名企业基本情况介绍 |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企业资质 | ||||||
注册资金 | 企业性质 | ||||||
企业地址 | 邮政编码 |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资格等级 | ||||||
专职安全员姓名 | 证书编号 | ||||||
技术负责人员 | 全员人数 | ||||||
交易报名单位(公章):交易负责人或交易员(签名):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年月日 | |||||||
镇海区九龙湖镇招投标中心审定意见: (公章) 经办人签名: 年月日 | |||||||
备 注 | 1、本报名单一式二份; 2、本报名单统一交镇海区九龙湖镇招投标中心; 3、报名截止时间按信息发布规定截止期,逾期报名无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