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海电厂迁建项目配套设施海域整理工程已由镇海区发展与改革局以镇发改【2016】10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镇海围垦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镇海围垦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宁波市镇海围垦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浙能镇海电厂新建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厂址西侧。
规 模:镇海电厂迁建项目配套设施海域整理工程整理面积约150亩,其中地块长约580米,宽约172.4米,填筑标高为1.9米(黄海高程)。为充分利用塘渣用量及易于塘渣抛填,整个场地采用分区块填筑。每个分区单元长172.4米,宽35米,共分十六个填筑。
项目总投资:3234万元。
招标控制价:30509527元。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塘渣填筑、排水沟渠及其它附属设施等工程。
标段划分:一个。
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土石方专业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土石方专业承包资质无法提供资质证书的需提供镇海区规模以下土石方专业的入围资格证明文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审核通过;
3.1.4 投标人相关信息已在系统中确认通过;
3.1.5 投标人在宁波工程建设网(http://www. nbecw.gov.cn)(媒体或网站名称)上无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其它要求:投标人(包括企业,法人及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在近5年内不得有贿赂行为记录,否则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不得超过60周岁)],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3.2.2 拟派项目负责人相关信息已在系统中确认通过;
3.2.3 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宁波工程建设网(http://www. nbecw.gov.cn)(媒体或网站名称)上无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3.2.4 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无在建项目,同时在承接本项目后,其业务量仍符合本市对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承接业务量的规定。
3.3其他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网”审核通过,开标时提交近三月(2016年2月、3月、4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养老保险的缴纳单位须与注册单位一致),无在建项目。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潜在投标人数量要求:若注册地在镇海区的报名单位为11家的,则全部直接入围成为本项目的投标人,不再进行抽号;若注册地在镇海区的报名单位少于11家的,则注册地在镇海区的报名单位全部入围投标,剩余的家数在其他投标报名单位中随机抽取确定;若注册地在镇海区的报名单位大于11家的,则在注册地在镇海区的报名单位中随机抽取11家入围投标。
潜在投标人入围方式:■资格后审 ■镇政办发【2011】72号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5月19日至2016 年5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 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57号E座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E-328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现场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以便招标人对你单位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交易员证;
2、《宁波市镇海区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
附件:
■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
■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项目负责人开标之日前三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2016年2、3、4月);
■ 其他资料:投标人于2016年5月25日前须提供投标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五证合一的单位无须提交)、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无需携带原件备查)以便招标人查询贿赂行为记录,逾期未提出或在此时间之后变更项目负责人的,须自行至镇海区检察院查询其近三年内(2013年5月1日以来)有无贿赂行为记录并于开标时提交由镇海区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否则开标时其投标将被拒绝。
注:1、所提交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与其他资料一起依次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2、《宁波市镇海区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登记表》的格式在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zhztb.gov.cn)下载专区内下载后使用。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 年6月8日13时30分,地点为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57号E座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二)。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
6.1 时间:2016 年 5月 19日至 2016年5月25日。
6.2 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www.zhztb.gov.cn上发布。
7.投标保证金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住所所在的市、地行政区域内开户银行出具的支票或银行汇票或银行转账且应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60万元整。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镇海围垦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镇海区福龙路8号 地 址:宁波市江东舒波路9号10楼
邮 编:315200 邮 编:315010
联 系 人:叶工 联 系 人: 俞静安
电 话:0574-86261717 电 话: 0574-87727358/13906843264
9.监管部门:
镇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 话:0574-86293730
10.综合监督部门:
镇海区监察局,电话:12388。
镇海区公共资源交管办 电话0574-86291050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16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