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5-19
1. 项目名称:锅炉更换及维修
2. 项目编号:XM-0000161303160418004
3. 采购人名称:北京房地产科学技术研究所
4.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威北里甲18号
5. 采购人联系方式: 010-67781453
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华清技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7.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8号科技财富中心B座1005
8.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82735992-892
9. 项目投资:1606903.83元
10. 采购内容:拆除2台4吨锅炉,采购并安装2台燃气热水锅炉。
11.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12. 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国内外制造商或供应商;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 报名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正、副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财务状况报告(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原件,格式自拟(原件)
(6)投标人须提供检察院开具的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参与本项目的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改造许可证》锅炉三级(含)及以上许可证,厂商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代理商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D级(含)及以上许可证,厂商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代理商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9)投标人应为投标产品的合法拥有者,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必须对主要产品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唯一产品授权书,生产厂家投标的不必提供。
(10)所有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不建议豪华装帧)
12. 报名时间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5月19日至2016年5月23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1:30至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
13. 报名地点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8号科技财富中心B座1005,人民币200元;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可根据情况选择购买文件。
14.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
15. 项目联系人:冀燕云
联系方式:010-82735992-892
传 真:010-82735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