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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余镇扶海花苑二期室外配套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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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6-05-18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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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0]乐余镇扶海花苑二期室外配套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项目编号3205821605160201项目名称乐余镇扶海花苑二期室外配套工程项目标段编号3205821605160201-BD-001;标段名称乐余镇扶海花苑二期室外市政配套工程;招标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项目批准机关名称工程所须资金来源工程地点工程规模标段具体信息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报名地点公告发布日期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公告开始时间2016年5月18日公告结束时间2016年5月23日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企业业绩、信誉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其他条件公告信息Report

乐余镇扶海花苑二期室外配套工程项目

一、招标条件

乐余镇扶海花苑二期室外配套工程项目已经由苏州市·张家港市备案。招标人为张家港市乐余城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张家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现对该项目的乐余镇扶海花苑二期室外市政配套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乐余镇四干河东侧、新204国道西侧、乐丰路南侧

    2.工程规模:扶海花苑二期室外配套工程项目,包括道路、绿化、景观等。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
(万元)
计划发包时间
3205821605160201-BD-001
乐余镇扶海花苑二期室外市政配套工程
公开招标
600.00
2016/05/17
三、公告时间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16年05月19日8:30
公告截止时间:
2016年05月23日17:00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2.企业业绩、信誉要求:良好,无不良记录

    3.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资质类别和等级: [小型项目管理师]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4.政府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级别): 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已加入2015年度张家港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或2015年度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市政公用专业三组及三组以上;

    5.资格审查合格必要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取得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承包内容如仅为土建、水电施工而非施工总承包(土建、安装及各专业工程施工)的,其项目负责人取得主体结构验收报告和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投标证明的,可视为无在建工程;(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8) 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已加入2015年度张家港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或2015年度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市政公用专业三组及三组以上;(9) 投标申请人必需按照“张预办[2012]13号”文规定,提供张家港市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心或企业所在工商注册地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查询中心案出具>(扫描件放在附件4后面),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投标项目经理,查询有效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日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并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原件开标时当场提交);(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资格审查合格可选条件:

五、公告其他内容

1、张家港市乐余城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的扶海花苑二期室外市政配套工程已经 张家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张发改许【2016】129号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现已落实。该工程已基本具备开工条件,建设单位尚未确定施工单位,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2、 (1) 工程地点: 乐余镇四干河东侧、新204国道西侧、乐丰路南侧 (2)招标类型:公开招标 所属地区:乐余镇 (3)工程性质:市政公用工程,招标规模: (4)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6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9月20日。 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第1标段:乐余镇扶海花苑二期室外市政配套工程,包括沥青道路约8800m2,停车坪约1700m2,各类铺装道路约2800m2,钢筋混凝土挡墙约70m,生态挡墙约60m,各类雨污水管道约4400m及配套检查井等。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1标段的投标。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三级以上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小型项目管理师或二级及二级以上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根据[建办市(2013)7号文,年满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的临时一级建造师不可以参加工程投标); (3) 企业业绩、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4)项目经理业绩、信誉: 良好,无不良记录; (5) 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6)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请登入会员申报系统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注意:招标文件费用支付平台采用“中金支付”。具体详见张家港建筑业网张家港市招标办>。 6、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5-19 08:30 至 2016-5-31 17:00 ,在 张家港建筑业网 下载招标文件。 (2) 潜在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十天前随时查看“张家港市建筑业网”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招标控制价等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6-8下午2:00:00 , 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张家港市建筑业网上招投标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开标地点为: 张家港市市民服务中心(210开标室)。 (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1、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评标办法。 12、招标单位联系人: 刘辉 0512-58962809 13、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华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刘晓华 执业资格:注册造价师 联系人:张浩 电话:0512-82593819 地址:杨舍镇通运路359号407室 公告发布时间为:2016年 5月19日至2016年5 月23日 本工程发布的相关信息均以张家港市建筑业网上发布信息为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1.张家港建筑业网http://www.zjgjzy.gov.cn

    2.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张家港市乐余城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华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乐余镇人民路
地 址:
杨舍镇通运路城西村综合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刘辉
联 系 人:
陆宏其
电 话:
13962213601
电 话:
0512-82593807
传 真:
传 真:
0512-58989081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htgcjl@sina.com
招标人联系方式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每天上午 分 至 分,下午 分 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每天上午 分至 分,下午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特殊公告[0]Report

乐余镇扶海花苑二期室外配套工程项目

一、招标条件

乐余镇扶海花苑二期室外配套工程项目已经由苏州市·张家港市备案。招标人为张家港市乐余城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张家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现对该项目的乐余镇扶海花苑二期室外市政配套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乐余镇四干河东侧、新204国道西侧、乐丰路南侧

    2.工程规模:扶海花苑二期室外配套工程项目,包括道路、绿化、景观等。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
(万元)
计划发包时间
3205821605160201-BD-001
乐余镇扶海花苑二期室外市政配套工程
公开招标
600.00
2016/05/17
三、公告时间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16年05月19日8:30
公告截止时间:
2016年05月23日17:00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2.企业业绩、信誉要求:良好,无不良记录

    3.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资质类别和等级: [小型项目管理师]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4.政府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级别): 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已加入2015年度张家港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或2015年度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市政公用专业三组及三组以上;

    5.资格审查合格必要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取得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承包内容如仅为土建、水电施工而非施工总承包(土建、安装及各专业工程施工)的,其项目负责人取得主体结构验收报告和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投标证明的,可视为无在建工程;(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8) 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已加入2015年度张家港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或2015年度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市政公用专业三组及三组以上;(9) 投标申请人必需按照“张预办[2012]13号”文规定,提供张家港市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心或企业所在工商注册地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查询中心案出具>(扫描件放在附件4后面),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投标项目经理,查询有效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日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并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原件开标时当场提交);(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资格审查合格可选条件:

五、公告其他内容

1、张家港市乐余城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的扶海花苑二期室外市政配套工程已经 张家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张发改许【2016】129号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现已落实。该工程已基本具备开工条件,建设单位尚未确定施工单位,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2、 (1) 工程地点: 乐余镇四干河东侧、新204国道西侧、乐丰路南侧 (2)招标类型:公开招标 所属地区:乐余镇 (3)工程性质:市政公用工程,招标规模: (4)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6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9月20日。 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第1标段:乐余镇扶海花苑二期室外市政配套工程,包括沥青道路约8800m2,停车坪约1700m2,各类铺装道路约2800m2,钢筋混凝土挡墙约70m,生态挡墙约60m,各类雨污水管道约4400m及配套检查井等。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1标段的投标。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三级以上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小型项目管理师或二级及二级以上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根据[建办市(2013)7号文,年满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的临时一级建造师不可以参加工程投标); (3) 企业业绩、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4)项目经理业绩、信誉: 良好,无不良记录; (5) 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6)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请登入会员申报系统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注意:招标文件费用支付平台采用“中金支付”。具体详见张家港建筑业网张家港市招标办>。 6、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5-19 08:30 至 2016-5-31 17:00 ,在 张家港建筑业网 下载招标文件。 (2) 潜在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十天前随时查看“张家港市建筑业网”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招标控制价等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6-8下午2:00:00 , 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张家港市建筑业网上招投标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开标地点为: 张家港市市民服务中心(210开标室)。 (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1、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评标办法。 12、招标单位联系人: 刘辉 0512-58962809 13、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华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刘晓华 执业资格:注册造价师 联系人:张浩 电话:0512-82593819 地址:杨舍镇通运路359号407室 公告发布时间为:2016年 5月19日至2016年5 月23日 本工程发布的相关信息均以张家港市建筑业网上发布信息为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1.张家港建筑业网http://www.zjgjzy.gov.cn

    2.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张家港市乐余城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华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乐余镇人民路
地 址:
杨舍镇通运路城西村综合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刘辉
联 系 人:
陆宏其
电 话:
13962213601
电 话:
0512-82593807
传 真:
传 真:
0512-58989081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htgcjl@sina.com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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