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发传中心GA项目空压机设备采购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发传中心GA项目空压机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ZQH-ZB-2016205HW
1、招标条件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发传中心GA项目空压机设备已批准采购,招标人为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供应商。
2、采购货物基本描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发传中心GA项目空压机设备采购。
2.2项目描述: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发传中心GA项目,工厂位于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轴齿园区轻微变厂区,本项目为GA项目—空压机设备采购安装。
2.3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2台螺杆式空压机(一台为定频,一台为变频)的供货、运输、装卸货、保管、安装及调试;负责2台空压机供气出口与站房压缩空气主管道的连接管道的制安;负责采购安装空压机联调控制柜1台,负责联调控制柜与6台空压机之间联络电缆及管道的安装工作;负责空压机出风管道制作安装;配合完成联控柜与能源监控室程控系统调试工作;负责办理2台空压机上的压力容器在使用方当地的使用许可证,负责办理安全阀在使用方当地送检并出具检测报告;负责空压站房内1台20 m3/min空压机拆除,包括连接的风管及压缩空气管道拆除,并将该空压机搬迁到轻微变厂房内指定位置;负责空压机及联调设备的调试运行等,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2.4质量标准:符合国际、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2.5交货地点:长春市用户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有合法经营范围,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有投标产品的供应、运输、安装和调试能力、且能满足采购内容的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
3.2近年(2013年1月至今)具有同类或类似产品的供货业绩,且具有良好的信誉。(注:供货业绩合同的供货方(乙方)须为投标人自身)
3.3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取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同时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自身不能前来参与投标情况说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被政府主管部门和一汽集团公司取消投标资格的企业,招标人将拒绝其在取消投标资格的期限内投标。
3.6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18日至2016年5月2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包括制造商和代理商)、制造商授权书原件及情况说明(代理商提供)、企业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报名。注:相关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5月18日至2016年5月2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2016年6月14日09时00分,地点为吉林大学国际交流中心友谊会馆二楼大会议室(长春市修正路1505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蔚山路4888号
联 系 人:李 阳
联系电话:0431-81504844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普阳街156号
邮政编码:130062
联 系 人:王 龙
联系电话:0431-89694069
传 真:0431-89694178
电子邮箱:zqh87051086@163.com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普阳支行
账 号:010101201090115749
201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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