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江市2016年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临江市发展改革委以临发改审批字【2016】4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临江市万泽城市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及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临江市建国街道、大湖街道、新市街道、大栗子街道。
2.2 工程规模:该项目包括道路工程、给水管网、排水管网、供热管网、公用服务设施。
2.3招标范围:一标段:临江市2016年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二标段:临江市2016年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2.4勘察服务期:合同签订后20天;设计服务期:合同签订后30天。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勘察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勘察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二标段:设计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设计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道路、给水、排水、燃气、热力)专业乙级及以上且同时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3.2勘察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相关注册资格;设计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相关注册资格。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外省企业在开标前需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办理入境备案手续。
3.6 开标时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18日至2016年5月2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以上原件及其复印件到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长春市建设街与普庆路交汇)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6月7日下午14点00分,地点为临江市政务大厅四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勘察、初步设计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江市万泽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年辉
电 话:18643952232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经理
电话:13180829555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临江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来源:采购与招标网